我市做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近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工信、公安、商务、市场监管和互联网信息办等部门,印发《三门峡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
《细则》要求,要做好网约车经营审批,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明确经营范围、区域和期限,在取得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升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网约车业务。
《细则》指出,要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合理确定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及时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并向乘客提供出租汽车发票。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合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如实记录驾驶员、约车人的相关信息并做好数据备份,严防信息泄露;严禁巡游揽客、站点候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以及违规收费、报复乘客。
《细则》明确,要加强网约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营运车辆需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购买相关保险,按要求参加年度审验,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驾驶员需按规定参加考核合格,具有合法从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网约车平台公司要着力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应当以劳动合同或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认真开展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确保驾驶员提供优质服务。
同时,要加大网约车市场监管力度,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加强资质审查和证件合法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测评;各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对网约车经营平台实施相关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同步管理,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着力推进我市网约车健康、平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