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0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三门峡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要求不落实。抽查三门峡市5家企业发现,灵宝金源矿业公司等3家企业2022 年以来没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二、整改措施
对3家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三、整改完成情况
灵宝金源矿业公司鼎力分公司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为重点管理,许可证对重污染天气特殊时段管控措施未做具体要求;灵宝市马蹄沟金矿矿产品加工厂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登记管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已对灵宝金源矿业公司和马蹄沟金矿矿产品加工厂2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于2024年3月20日至3月30日,对灵宝金源矿业公司立案实施查封;于2024年3月19日至3月29日,对灵宝市马蹄沟金矿矿产品加工厂立案实施查封。
渑池县仰韶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厂排污可证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于2024年3月5日对渑池县仰韶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厂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做好台账记录,并采取延长管控时间的惩罚性措施。渑池县仰韶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厂于2024年3月5日起停产5日,已执行到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
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熊飚
联系电话:0371—66309853
电子邮箱:hnsyjgk2024@163.com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