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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0001-0002-2023-001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6-13
标  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三政办〔2023〕14号
发布时间 2023-06-25 09:38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09:38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三政办〔2023〕14号

 

各县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修订后的《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政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下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实现资源型城市向创新型城市蝶变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在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征程中贡献强劲三门峡力量。

  第三条 市政府工作人员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第二章 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

 

  第四条 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局长主任组成。

  第五条 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根据统一安排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市政府决定事项和市长交办事项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市长离峡出访和休假期间受市长委托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副市长实行工作互补制度因外出休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履职的由互补的另一方代行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公务接待处置突发事件等职责代行审签紧急公文。

  第六条 市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奋力开创现代化三门峡建设新局面。

  第七条 市政府各部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主要负责人实行党政分设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市政府各部门在市政府领导下根据宪法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规章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统筹研究部署本领域本行业工作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八条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机制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第九条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民生实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十条 坚持依法行政。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及时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按程序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议案制定修改或废止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建立健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

  第十一条 坚持科学民主。强化系统观念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充分评估论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后评估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第十二条 坚持守正创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一切从实际出发提高创造性执行的能力着力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流程优化模式创新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第十三条 坚持清正廉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廉洁从政规定勇于自我革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第四章 监督制度

 

  第十四条 市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和时限主动公开办理结果。

  第十五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公职人员要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市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六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第十七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督促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 会议和公务活动制度

 

  第十八条 市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协调会议制度。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九条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讨论决定市政府的重大事项

  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

  根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

  第二十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讨论通过向省政府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

  讨论通过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工作报告和议案

  讨论决定涉及全局的重要规划重点项目重大政策性问题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

  讨论决定由市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讨论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检查考核评优评先等事项

  讨论决定财政预决算国家和省下达的重点转移支付重大财政资金分配及追加预算支出

  讨论决定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事项

  讨论决定市长确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

  第二十一条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副市长召集和主持研究中央省领导同志批示转办或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研究贯彻落实省政府专项会议省政府部门行业性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重要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及重点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或专项问题。市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与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和主持人的要求确定。

  第二十二条 专题协调会议由副市长秘书长副市长委托的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推进中的专项问题。专题协调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与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和主持人的要求确定。

  第二十三条 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科室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审核后由副市长签报市长。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副市长事前报市长审定。专题协调会议研究的议题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秘书长副市长审定。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协调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均编印会议纪要由秘书长审核报市长签发。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协调会议根据需要编印会议纪要按程序逐级审核报分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

  第二十四条 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市政府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加。市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的向市长请假。其他参会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不能出席副市长召开的会议需请假的由相应的副秘书长向分管副市长报告。

  第二十五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和时间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减少陪会。市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部门的工作会议兼任部门负责同志的参加本部门会议除外。

  市政府各部门召开全市性会议和举行重要活动主办部门应先征得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同意再按程序向市政府报送请示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实施。

  减少各县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陪会通知主要负责人参会的须报经市长批准。

  全市性会议应当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各类会议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提高效率和质量重在解决问题。

  第二十六条 市长的公务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建议由秘书长签报市长。涉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时参加的会议活动等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室沟通对接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秘书长由秘书长签报市长分管副市长。

  副市长出席会议公务活动需报市长审批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服务领导同志的科室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秘书长由秘书长签报市长分管副市长。

  未经市长批准副市长不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不出席非兼职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第二十七条 市政府建立学习制度学习活动由市长主持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主题由市长确定重点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增强知识本领提升履职能力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加强学习的表率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第六章 公文处理

 

  第二十八条 各地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及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行文规则和程序。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未经批准不得越级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除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外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拟提请市委有关会议审议或提请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发文的文件稿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职责且牵头起草部门为市政府部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先按程序报市政府履行相关审议或审核程序。

  第二十九条 市政府各部门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公文必须遵守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论证涉及地方或部门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公开征求意见对争议较大的重要事项应充分评估慎重决策。

  第三十条 各地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性公文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必须主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由主办部门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或联合报市政府审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当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后报市政府决定。

  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部门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的应当主动与主办部门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

  第三十一条 对各地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市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提出明确办理意见。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事项分管副市长要主动加强协调取得一致意见或提出倾向性建议。副秘书长要协助分管副市长做好协调工作。

公文及办理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并根据需要由市政府领导同志转请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核批重大事项报市长审批。

  第三十二条 市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决定命令下发的三政文件向市人大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重大报告向省政府市委报送的上行文与省政府各部门等不相隶属机关商洽重大政策性事项的文件人事任免文件由市长签署或签发。

  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其他公文由副市长按分工签发。市政府有明确要求的属于综合性全局性事项的或副市长认为必要的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涉及市政府工作的公文一般由秘书长签发重要文件报分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

  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要公文按规定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 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规章决定命令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符合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范围的应当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或制定规章发布决定或命令或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重要公共政策重大民生事项等及重要涉外涉港澳台侨事项应当事先请示市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按程序报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

  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备案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审查中发现存在与上位法抵触规定不适当或超越权限程序违法的应当依法责令制定部门纠正或由市政府予以改变撤销。

  第三十四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精简文件简报。加强发文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属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应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的不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凡法律法规规章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公文管理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分工方案原则上应与文件合并印发不单独发文。每个部门原则上只向市政府报送1种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机关信息化应用及保障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

 

第七章 工作落实

 

  第三十五条 市政府要自觉对标对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报告办理进展确保见到实效。市政府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抓落实指导推动督促分管领域和部门加强协调推进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第三十六条 市政府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协同配合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要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要求对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实行全过程跟踪调度打通堵点淤点难点及时反馈进展和落实情况视情组织开展后评估确保重大决策顺利实施高效落地。

  第三十七条 把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

  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政府是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单位负有主体责任对工作落实负总责。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市政府督查工作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事件调查日常督办线索核查等政府督查工作对国务院大督查国家和省专项督查事项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等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和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推动督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

 

第八章 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

 

  第三十八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市政府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十九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实际情况了解民情民意研究解决问题。要积极为基层服务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十条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涉及的重大政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向市委请示报告。

  市政府各部门工作中的政策计划和重大行政措施应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四十一条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不得有与之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市政府领导同志考察调研出席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工作规范新闻报道。除市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市政府领导同志代表市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讲话或文章须事先按程序报批市政府其他组成人员代表市政府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须事先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十二条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市长离市出访出差或休假由市政府办公室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报备。副市长秘书长出访出差和休假应事先向市长请假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向市委办公室报备。

  各县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峡外出需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再履行报备手续。

  第四十三条 市政府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等规定坚决反对特权不搞特权。严格控制差旅费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礼和宴请。严格控制和规范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经费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四十四条 市政府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四十五条 市政府工作人员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干事创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坚决反四风”、树新风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第四十六条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单位适用本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7月9日市政府印发的《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停止执行。



媒体解读:

新修订的市政府工作规则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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