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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0-11-27 08:22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继去年出台《三门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日,我市又出台《三门峡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持续推动审批服务“升级换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助推高质量发展。

    《方案》以落实和改革为主基调,明确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减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环节,全面推进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力争到2020年年底,将政府投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5个工作日内;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线性类工程审批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24个工作日;“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方案》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本部门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对尚未完成的改革措施进行查漏补缺,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制定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相关政策,并上报备案。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实施绩效考评,建立健全改革第三方评估评价机制,通过系统后台监察系统分析、建设单位反馈、专业机构评估等方式量化评价,定期发布自查清单,跟踪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