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现对黄河潼关至三门峡大坝(河南段)“十三五”治理工程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3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
邮政编码:450046
咨询电话:0371-68080852 0371-68080850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黄河潼关至三门峡大坝(河南段)“十三五”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三门峡市黄河河务局
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函〔2008〕63号)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黄河三门峡库区河南境内黄淤2断面至黄於38断面之间。规划图详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http://www.hnjs.gov.cn/zjtWeb/GongZhongFW/Detail_piqiangongshi.aspx?newId=3393
拟用地面积:拟占地约1286.82亩
拟建设规模:共安排河道整治工程2处,工程长度1.020km,防冲及防浪工程11处,工程长度17.139km,以及附属工程10处防汛道路建设共12.765km和守险屋共670平方米。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