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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公室关于公布示范区管委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1 16:08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各镇、街道,各局(办、分局、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管委会编制了《示范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此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三、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示范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8月21日

 

 

 

附 件

示范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单位

承办单位

1

好阳河生态廊道治理项目

管委会

农业农村局

2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管委会

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