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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

发布时间:2023-12-07 08:04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0

D3HA202311260045

三门峡市卢氏县范里镇南苏村,三门峡市常务副部长张氏兄弟在洛河里面,以及河岸边约 200多亩的耕地上挖砂,遗留的砂坑淹死了三个人。

三门峡市卢氏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属实、1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三门峡市常务副部长张氏兄弟在洛河里面采砂”问题部分属实。哥哥为原三门峡市直某部门干部(现已退休)未采砂,弟弟及妻子经卢氏县水利局批准于2006年至2011年在洛河卢氏县范里镇南苏村段采砂。2011年9月,采砂许可证到期后,卢氏县水利局未再向其发证。经走访调查群众及查阅资料,张某2012年之后未在洛河河道内采砂。
    2.“三门峡市常务副部长张氏兄弟在岸边约200多亩的耕地上挖砂”问题部分属实。张氏兄弟中弟弟在耕地挖砂属实,200余亩耕地部分属实,哥哥挖砂不属实。经实地测量,反映的耕地面积为55.9亩,因耕作条件差,村委会同村民商议协调:自愿置换耕地土质的,与张某达成协议,由张某挖走砂料后用土方回填。持续至2017年,共改良耕地面积55.9亩。
    3.“张氏兄弟挖砂遗留的砂坑淹死了三个人”问题部分属实。采砂段曾发生人员溺亡。1人在其采砂作业现场意外溺亡,另外溺亡2人未发生在采砂期间,无法确定同河道采砂遗留暗坑有因果关系。

部分属实

卢氏县对管辖范围河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加强对河道的管理,加大对河道采砂行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卢氏县强化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按照国家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要求,压实乡、村耕地保护政治责任,避免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上挖砂取土等行为发生。

经调查处理,目前该问题未办结,制定了整改方案。
整改情况:
    1.“张某在卢氏县范里镇南苏村河道内采砂”问题已办结。2006年至2011年期间持有采砂证,为合法采砂行为。
    2.“三门峡市常务副部长张氏兄弟在岸边约 200多亩的耕地上挖砂”问题已办结。张某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在范里镇南苏村耕地上采挖砂砾石淤泥混合料行为属实。由于当时采挖方量查证困难、违法行为已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期,且社会危害较小,卢氏县自然资源局不再对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张氏兄弟挖砂遗留的砂坑淹死了三个人”问题未办结。由于现场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张某采砂遗留砂坑”,要求卢氏县政府督促卢氏县水利局对卢氏县管辖范围河道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落实平整修复措施,消除隐患。
   下一步,卢氏将于12月30日前完成为期1个月的河道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未办结

27

X3HA202311260021

三门峡市洛河卢氏段有一处张照欣开采的采砂遗留暗坑,曾发生人员溺亡事故。要求县水利局公开张照欣采砂许可证相关资料,对洛河卢氏段砂坑进行回填平整,并追究该县水利局水政执法相关人员责任。

三门峡市卢氏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张某及妻子经卢氏县水利局批准于2006年至2011年在洛河卢氏县范里镇南苏村段采砂。2011年9月,采砂许可证到期后,卢氏县水利局未再向其发证。经走访调查群众及查阅资料,2012年之后未在洛河河道内采砂。
    由于该河段最后一次采砂时间为2011年,至今已历经多次洪水冲刷,近些年也未发现有非法采砂行为,且该处河段目前正在进行项目施工,未发现遗留暗坑。
    采砂段曾发生人员溺亡。1人在其采砂作业现场意外溺亡,另外溺亡2人未发生在采砂期间,无法确定同河道采砂遗留暗坑有因果关系。

部分属实

卢氏县河长办牵头,对卢氏县管辖范围河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确保河道正常水事秩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进一步压实乡、村两级河长责任,加强对河道的管理,加大对河道采砂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经调查处理,目前该问题未办结,已制定了整改方案。
    整改情况:
    1.“公开张照欣采砂许可证相关资料”问题未办结。卢氏县水利局按照信息公开程序在规定时限依法公开。下一步,卢氏县将向信息公开申请人答复张照欣采砂许可证相关情况,在12月10日前办结。
    2.“对洛河卢氏段砂坑进行回填平整”问题未办结。目前,卢氏县正在开展河道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卢氏县管辖范围内的有涉河工程、涉河活动的河段进行全面排查,若发现砂坑,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卢氏将于12月30日前完成为期1个月的河道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3“追究该县水利局水政执法相关人员责任”问题未办结。卢氏县成立了调查组,正在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将督促加快核查进度,根据核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理。下一步,卢氏县调查小组将进一步加快核查进度,计划12月20日内办结。

 

未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