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发布时间:2023-12-10 08:15
文章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门峡市协调保障组办公室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7 | X3HA202311290040 | 要求三门峡朝阳科技有限公司搬迁至化工园区。 | 三门峡市湖滨区 | 化工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三门峡朝阳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峡市湖滨机电制造业园区交口片区(城市开发边界以外)。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要求“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2018年,河南省开展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67号)要求“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以化工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通过评估,河南省共有73家企业列入了搬迁改造名单。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8〕23号)明确了4家化工企业实施搬迁和关闭退出任务,不涉及该公司。 | 部分属实 | 主动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得到群众理解和认可。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2月2日,我市安排湖滨区园区发展服务中心人员对距离三门峡朝阳科技有限公司最近的交口乡北梁村马匹沟开展随机入户走访,调查企业生产对周边村庄环境影响情况。本次共随机走访6户村民,均反映该公司对周边村庄无影响。目前无政策依据强制要求该公司搬迁至化工园区。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安全环保管理和各类风险防控,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环保改造提升力度,严防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