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发布时间:2023-12-14 08:35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6 | D3HA202312030014 | 三门峡市灵宝市环城西路高架桥下坡东侧的空地上,2023年10月灵宝市宏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堆放在此,希望尽快清理。 | 三门峡市灵宝市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经调查,三门峡宏刚渣土运输公司将灵宝市涧西区西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的10725立方米建筑垃圾中的8525立方米建筑垃圾按照审批要求运至灵宝市鑫达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余下的2200立方米建筑垃圾未按审批要求转运至合法地点,擅自堆放在环城西路高架桥下坡东侧空地。该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7日被灵宝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 | 属实 | 制止违法行为,将举报地堆放的建筑垃圾全部按照规定清运至灵宝市鑫达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7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整改情况:截至12月7日,已将堆放的2200立方米建筑垃圾全部转运至灵宝市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对清理后的场地已进行覆土平整修复。 2.处理情况:2023年11月28日,灵宝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三门峡宏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灵城执)城立字〔2023〕第108007号),并于同日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灵城执城责停(改)通字〔2023〕第108066号)。 下一步,灵宝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对三门峡宏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查处到位,12月30日办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 | X3HA202312030023 | 举报三门峡灵宝市尹庄镇浊峪村三门峡天蓝公司,违法在浊峪村建设医疗废物处理厂一事。1.建设医废处理厂前召开公众参与会弄虚作假。2.违法未批先建。三门峡天蓝公司在浊峪村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前,非法建设,安装设备。 | 三门峡市灵宝市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建设医废处理厂前召开公众参与会弄虚作假”问题不属实。“医废处理厂”实际为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建设的灵宝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2022年9月和10月,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显示,共收集3个企业及村委干部、项目邻近村民,群众代表公众参与意见表88份。参与调查的3个企业全部同意,参与调查的群众82人同意,3人弃权,3人不同意,同意率为93.2%,弃权率3.4%。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随机抽取了16名填写意见表的群众,进行电话回访,被回访的16名群众均表示调查表为本人所填,意见表是其本人真实意愿表达。经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核查,该公司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 2.“违法未批先建。三门峡天蓝公司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前,非法建设”问题部分属实。为了应对疫情防控和环境污染问题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的要求。该项目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先行建设,虽为“未批先建”,但符合《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文件精神,不能认定为违法。 | 部分属实 | 完善环评审批手续,加强政策宣传解释,通过科学有效沟通,让群众对项目更了解,消除问题。 | 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6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7日,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将灵宝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至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进入审批程序,2023年12月6日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示。2023年10月7日该项目受理情况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2023年12月6日已完成该项目受理情况、拟审查情况、审批决定等公示程序。下一步,灵宝分局将督促三门峡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推进环评审批手续办理进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1 | X3HA202312030009 | 2022年8月30日,三门峡市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在潘河乡清河村开矿发生塌方事故,塌方面积达80亩左右,原本郁郁葱葱、树木茂盛的青山绿水,如今植被被毁、岩石裸露,环境破坏严重。 | 三门峡市卢氏县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2022年8月30日,三门峡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在潘河乡清河村开矿发生塌方事故”问题部分属实。2022年8月2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潘河乡清河村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在建的1000t/d铁铜矿选厂南侧山坡发生大规模滑坡地质灾害。经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现场勘测,滑坡滑动及变形区方量约21.84万立方米;此次滑坡主要是由人类工程活动、不利的岩土组合、大气降雨所造成,但人类在斜坡前缘的工程活动是滑坡形成的直接诱发因素。经卢氏县自然资源局核查,此次滑坡塌方没有违法违规情形。 2.“塌方面积达80亩左右,原本郁郁葱葱、树木茂盛的青山绿水,如今植被被毁、岩石裸漏,环境破坏严重”问题基本属实。2023年12月5日,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现场勘测,滑坡导致植被被毁、岩石裸露,滑坡总面积约58.70亩,其中采矿用地约14.90亩,林地面积约43.80亩。为解决滑坡造成的生态环境和安全问题,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带领技术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督促企业对边坡塌方区进行封闭,并安排专人加强监管,设立警示标志,日常巡查,严禁任何人员入内。卢氏县北方矿业已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院编制《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1000t/d铁铜矿选厂滑坡治理工程勘查及施工图设计》,初步计划采取滑坡体清除方式进行治理。 | 部分属实 | 完成滑坡治理任务,做好生态恢复。 | 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6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1000t/d铁铜矿选厂滑坡治理工程勘查及施工图设计》已经通过初审,正在按照专家组意见补充完善。待通过评审后,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将按方案实施,计划2024年3月底前完成施工阶段准备工作,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2025年年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7 | D3HA202312030048 | 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整个村子的生活垃圾已经1个多月无人清理、并且夜间有人随意焚烧。 | 三门峡市陕州区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属实。 1.“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整个村子的生活垃圾已经1个多月无人清理”的问题属实。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的生活垃圾日常清运工作由三门峡清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由于陕州区大营镇财政资金紧张,没有按时支付三门峡清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垃圾清运费,该公司2023年11月19日停止了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的垃圾清运工作,造成村内生活垃圾堆积。 2.“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夜间有人随意焚烧垃圾”的问题属实。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因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垃圾收集箱爆满,个别垃圾收集点确有焚烧痕迹。 | 属实 | 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开展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针对生活垃圾问题,实行人员分包制度,明确镇、村两级网格监管人员常态化巡查,杜绝问题反弹,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整个村子的生活垃圾已经1个多月无人清理”问题已办结。陕州区政府已责成大营镇政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及时结算保洁费,确保垃圾清理工作常态化正常运行。陕州区大营镇政府于2023年12月1日,已支付拖欠清尘公司的垃圾清运费33.4107万元,12月2日清尘公司恢复了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的垃圾正常清运工作,目前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堆积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2.“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大营村夜间有人随意焚烧生活垃圾。”问题已办结。针对该问题陕州区大营镇组织人员对有垃圾焚烧痕迹收集点周边村民进行走访教育。并利用党员活动日、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开展人居环境教育宣讲工作。同时,要求镇、村两级加强巡查,对发现乱倒垃圾、随意点火等情况及时制止,坚决杜绝随意焚烧垃圾情况发生。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