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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发布时间:2023-12-17 09:39    文章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门峡市协调保障组办公室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5

D3HA202312060054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各县分局垂改以后,环保特殊岗位紧贴一直都未发放到位,在2020年环保督察时反映过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三门峡市市辖区

其他污染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根据河南省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垂改”)要求,2019年1月,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正式组建;2019年5月,全市5个县级生态环境部门635名在编人员整体统一上收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0月,所属县(市、区)组建7个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事业单位工资从2020年6月起由三门峡市财政暂实行预拨发放制,特岗津贴、奖励绩效等工资待相关手续完善后,重新核定。垂改期间,各分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原标准发放,补贴按市级标准发放,晋升薪级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审批。经与市人社局沟通协调,各分局人员工资于2022年7月19日起全部进入三门峡市人社局工资系统并通过审批,自2022年5月起执行市级工资标准。2022年下半年,市生态环境局就各分局特岗津贴问题积极与市人社局沟通,并要求各分局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情况核定人员特岗津贴标准并做好解释工作。由于涉及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事业单位新“三定方案”于2023年3月下旬下发,新成立的单位职能发生变化,须重新进行岗位设置。2023年8月24日,市人社局对各分局事业单位设岗情况进行了批复,9月进行聘岗及工资合并,10月通知各分局报送特岗津贴设置情况,10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尽快完成事业单位特岗津贴批复的督办通知》,要求各分局于11月7日前完成特岗津贴批复。11月初,各分局确定了事业单位人员特岗津贴类别,报市人社局批复时,市人社局要求各分局需报送详细的特岗津贴实施方案。目前各分局正在制定特岗津贴实施方案,待方案可行时及时报市人社局批复。

属实

制定特岗津贴工作方案并执行。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未办结。整改措施1.督促各分局加快制定特岗津贴工作方案,沟通人社局,加快批复进度;2.明确特岗津贴工作方案后,尽快推进

津贴发放工作。

未办结

35

X3HA202312060072

        1、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下坡头村书记彭树功担任村书记期间吃拿卡要,私自将下坡头村水库报废,让朋友搞养鸡厂、鱼塘、冷库等;2、村东头河东平整水浇地20余亩,深挖卖土方后又租出去让其他人开养鸡厂; 3、村民彭永祥养猪厂建在自家可耕地上,离居民区不到200米,影响很大,多次反映 无果。

三门峡市示范区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2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下坡头村书记彭树功担任村书记期间吃拿卡要,私自将下坡头村水库报废,让朋友搞养鸡厂、鱼塘,冷库等”问题不属实。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纪委通过随机走访下坡头村党员、村民,均未反映党支部书记彭树功在任职期间存在吃拿卡要的行为。通过查询阳店镇纪委、信访办相关职能部门举报信息,未发现其吃拿卡要线索。1988年,下坡头水库废弃时,彭树功并未担任村支部书记,不存在私自报废水库问题;水库废弃后,土地由下坡头村民彭少某承包,2003年转租于其侄彭石某,其时彭树功也未担任村支部书记。2.“村东头河东平整水浇地20余亩,深挖卖土方后又租出去让其他人开养鸡厂”该问题部分属实。“村东头河东平整水浇地20余亩”实为下坡头村2组、5组村民承包地22亩,不能灌溉。2018年,蒙华铁路建设期间,施工单位曾在此处取土用于工程建设。用土结束后流转给商丘人王某用于发展养殖业。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对当时取土情况进行了调查,因超过行政处罚追诉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不予处罚。王某和灵宝温氏禽业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养鸡厂,距离居民区较远,现场检查时管理较规范。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养鸡厂污染防治情况现场进行了技术指导。3.“村民彭永祥养猪厂建在自家可耕地上,离居民区不到200米,影响很大,多次反映无果”问题部分属实。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时,确实存在臭味,当即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及时清理粪污,确保日产日清。经查询相关单位近两年来并未接到类似投诉案件,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经随机走访周边村民,该户由于养

殖时间较长,管理基本规范,群众基本认可。

部分属实

消除被举报养殖场的环境污染问题。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9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整改情况:2023年12月9日,针对举报中反映的养殖污染问题,养鸡场、养猪场已将粪污清理完毕,整改工作已完成。2.处理情况: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政府已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养殖户完善储粪设施,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做到粪污及时清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对养殖户做好宣传指导,提高养殖户

污染防治意识,强化生态养殖理念。

已办结

72

X3HA202312060015

    三门峡灵宝市涧西区解放村居民许某某在灵宝市北区开元大道长乐路侵占集体用地、未批先建,私建门店、商铺、浴池,私自凿井、滥采水源。涧西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张某某书记、城管局涧西区中队负责人党某某、灵宝市水利局负责人包庇纵容。

三门峡市灵宝市

生态

    举报内容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许某某在灵宝市北区开元大道长乐路侵占集体用地、未批先建,私建门店、商铺、浴池等”问题不属实。1993年,原灵宝县扩宽康乐路时,康乐路扩宽改造指挥部协调办与城关镇政府和解放村、组协商,将许某某在康乐路的预制厂不予赔偿进行拆除,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将解放村二组位于开元大道与长乐路交叉口的4.5亩集体用地租给许某某建厂。许某某在该块土地内建设11间三层房屋和7间平房,用于预制厂日常经营。后因预制厂生意萧条,许某某将部分房屋出租他人作为门面商铺使用。经灵宝市联合检查组现场核查,反映问题地块地类属于建设用地,目前现状为三层楼房,共有门面房商户8家,其中4家门店商户属于关门停业状态,剩余4家门店商户正常营业,均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经营。2.“私自凿井、滥采水源”问题部分属实。红豆浴池经营者为许某芳,自备井位于红豆浴池后院东北角,原为解放村遗留的灌溉井,后被许某芳用于洗浴水源。2023年2月16日,灵宝市水利局对灵宝市欣海洗浴店(红豆浴池)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灵水罚决字〔2023〕第1号);2023年3月22日,灵宝市将该自备井进行永久封填,2023年10月25日,进行复核验收,该自备井封闭完好。红豆浴池现在洗浴用水来自金城水务公司的自来水。3.“涧西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张某某书记、城管局涧西区中队负责人党某某、灵宝市水利局负责人包庇纵容”问题不属实。经灵宝市纪委监委调查,未发现时任涧西区主要领导张某某、城管局涧西区中队负责人党某某、灵宝市水利局负责人存在包庇纵容的问题。

部分属实

灵宝市水利局联合灵宝市城投公司、灵宝市住建局、灵宝市金城水务公司将红豆浴池的自备井进行永久封填。

    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3月22日,灵宝市水利局、灵宝市城投公司、灵宝市住建局、灵宝市金城水务公司联合将红豆浴池后院内自备井进行永久封填,2023年10月25日,进行复核验收,该自备井封闭完好。2023年12月7日,经灵宝市联合检查组现场核查,该自备井封闭完好。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