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 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64 | D3HA202312140017 | 三门峡市湖滨区青龙路锦语天权小区,河南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空气能供暖设备,噪音扰民。 | 三门峡市湖滨区 | 噪音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经查,河南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为锦语天权小区673户居民提供供暖服务。2023年12月15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与湖滨区大安街道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公司26台空气能供暖设备满负荷运行,空气能供暖设备与小区10号楼和11号楼较近。2023年1月20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曾接到群众投诉,执法人员到投诉人家中使用手持式声级计监测,噪声监测结果不超标。为避免供暖设备24小时运行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第一分局要求河南省三友新能源有限公司采取降噪措施。2023年2月11日,该公司对设备压缩机周围加装吸音棉,8月份又在东西两侧加装两处隔音屏障。2023年12月13日,因天气寒冷,小区居民多次反映供暖效果不好,该公司新增加7台空气能供暖设备。12月15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委托河南省三门峡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锦语天权小区11号楼704、904、1004三层住户进行昼间、夜间的噪声监测,根据监测报告(编号:豫三环监测字(2023)JD-89号),昼间噪声为66.2分贝,夜间噪声为66.0分贝,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三门峡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1)》(三政文〔2021〕21号)规定,锦语天权小区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该小区供暖设备噪声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标准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针对该公司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问题,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已立案调查,并要求该公司制定计划,在供暖季结束后,立即实施整改。 | 属实 | 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积极主动与群众沟通协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7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2023年12月17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对该公司关空气能供暖设备噪声超标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豫1200环罚字〔2023〕85号)。2.该公司已制定计划,联系专业噪声治理单位,在供暖季结束后立即实施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无 |
94 | X3HA202312140046 | 三门峡市自2019年修建310国道南移公路,三门峡公路局作为实施单位,违规设计、违法施工,未经承包户同意,修建两根10寸的排水管,将积水排入灵宝市阳店镇下村大沟里,对下村200亩集体土地耕种埋下严重隐患。自此项目开工以来,被毁土地100余亩,道路被冲毁,村民损失巨大。 | 三门峡市灵宝市 | 生态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310国道南移公路项目,三门峡公路局作为实施单位,违规设计、违法施工,未经承包户同意,修建两根10寸排水管”的问题不属实。国道310南移新建项目是“十三五”全国投资最大的干线公路项目,该项目手续齐全,设计单位是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省豫西路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局。该路段的排水设计符合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 D33-2012〕,用来排水的下村大沟为自然荒沟,管线设置未使用土地。新310国道2020年建成通车后,国道两侧的排水分别以管道方式排入下村的北沟和南沟,施工内容均在批复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规设计、违法施工的情况。2.“将积水排入灵宝市阳店镇下村大沟里,对下村200亩土地埋下严重隐患,被毁土地100余亩,道路被冲毁”的问题基本属实。群众举报的“灵宝市阳店镇下村大沟”为一道常年雨水冲刷而自然形成的沟渠,汇水面积大,国道310路面上无积水情况,公路建成通车后雨水沿排水渠汇入下村大沟内增大了下村大沟的汇水量。经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政府现场实地查看,新310国道2020年建成通车后,国道两侧的排水分别排入下村的北沟和南沟,排水管直径50公分,每逢雨季,排水造成沟坡垮塌,泥水顺沟漫流,造成林木,生产道路以及少量群众果树损毁。据阳店镇政府统计,下村水毁面积共计85.6亩,涉及群众33户,其中下村北沟共计水淹面积42亩,涉及群众10户;北沟坡群众种植杨树、槐树、花椒等37亩,沟底2户群众种有梨树5亩;南沟共计水淹面积43.6亩,涉及群众23户;南沟坡群众种植有杨树、槐树等杂木38.6亩,村当时统计时,南沟2户群众上报种植5亩玉米,现场查看实际种植为杨树。 | 部分属实 | 完善设施,消除隐患,积极配合信访部门工作,达成赔偿并签订协议。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5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政府与国道三一零南移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沟通协调,对过水的土地进行适当补偿,同时,在下村大沟出口处修建一道混凝土排水渠,顺接该村原有排水涵。补偿费用计划2024年元月底到位,因天气原因,修建的排水沟渠预计于2024年5月份气温回升后实施,目前相关协议正在签订。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