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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 批)

发布时间:2023-12-26 08:31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95

X3HA202312150012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垂改后干部职工得不到应有的职级晋升,只领到基本工资。

三门峡市

其他  污染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垂改后干部职工得不到应有的职级晋升“问题部分属实。根据河南省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垂改”)要求,各分局垂改后人员性质分为行政和事业人员。根据《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办文〔2019〕41号),7个派出机构共批复行政编制31名,其中: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义马分局、渑池分局、卢氏分局行政编制各4名;第三分局3名;灵宝分局8名。中共三门峡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按公务员行政编制占比审批职级职数设置数量,将7个派出机构编制数合并起来按比例进行审批,共批复三、四级调研员共3名、一级主任科员4名,二级主任科员5名,三、四级主任科员共9名。依据市委组织部批复的职级职数,对7个派出机构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应转尽转、应晋尽晋工作。目前已晋升四级调研员2人、一级主任科员4人,二级主任科员5人,三、四级主任科员共9人。各分局所属事业单位已垂改为市级事业单位,依据特号文件《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9号)要求,目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仅限于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因无政策支撑,三门峡市级所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未进行过职员等级晋升工作。2.”只领到基本工资“问题不属实。目前,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人员按绩效改革工资政策执行,行政人员每月正常发放工资和基础绩效奖两部分,已发放至2023年12月份。事业人员工资按中央和河南省规定事业单位必须发放的工资项目发放,如人员工资、物业补贴、住房补贴等,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系统事业单位职工已全部发放至2023年12月份。

部分属实

    向职工做好国家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得到职工的理解。

    经调查处理,目前该问题已办结。整改情况如下:各分局向职工做好国家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目前没有政策支持,整个三门峡市级所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未进行过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得到职工的理解。

已办结

102

D3HA202312150007

    三门峡市灵宝市豫灵镇吴村村西北角,文峪河道边堆放很多废渣,无人管理,污染周边的庄稼地。

三门峡市灵宝市

土壤

    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部分属实,1个问题正在调查,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灵宝市豫灵镇吴村村西北角,文峪河道边堆放很多废渣,无人管理”问题部分属实。经排查,在吴村西北方向约1.3公里处堆放有一堆砂石毛料,约20立方米,系2017年2月豫灵镇政府对原冯某某砂石厂取缔拆除后,现场剩余的毛料未进行清理。2.“污染周边庄稼地”问题正在调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于2023年12月18日委托河南鑫达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原冯某某砂石厂北侧、东侧、西侧的耕地进行取样检测,目前正在等待监测结果。

部分属实

    对现场堆放砂石毛料进行清理,对地块进行平整;根据周边土壤检测结果,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处理。

    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9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2023年12月16日,已对堆放的砂石毛料进行清理,并对场地进行平整。2.2023年12月18日已委托河南鑫达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处地块北侧、东侧、西侧的耕地进行取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处理。

阶段性办结

111

D3HA202312150001

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唐家沟村北与渑池县英豪镇上渠村交界处,无名养猪场,粪水排入附近河流和耕地,污染河流和耕地。

三门峡市陕州区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属实,1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唐家沟村北与渑池县英豪镇上渠村交界处,无名养猪场”的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无名养猪场是三门峡市陕州区海川绿色养殖场,2021年5月开始建设,2021年12月底建成,主要建设有:养殖棚六栋,自动刮粪机6套,200m³粪污收集池,干湿分离机1台,200㎡干粪堆场,8000m³粪污储蓄池3个,占地面积为13.56亩。2022年5月养殖场逐步开始进猪运营。2023年12月17日,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现存栏80余头种猪,400余头育肥猪。2.“粪水排入附近河流和耕地,污染河流和耕地”的问题不属实。三门峡市陕州区海川绿色养殖场,位于丘陵山区,场区南高北低呈阶梯状分布,场界四周均为农田,无河流,场区东、西两侧农田外为荒沟,荒沟为地势自然形成的泄洪沟,日常无水。场区周边无村庄,距离该养殖场最近的村庄是3公里外的三门峡市渑池县英豪镇上梁村史营组。该养殖场猪舍产生的粪污,通过自动刮粪机清理成堆,再经干湿分离机分离,分离出的干粪堆肥,粪水收集进入储存池,干粪和粪水大部分用于该养殖场承包的100亩耕地施肥,其余部分由周边村民拉走还田施肥综合利用。2023年12月18日,调查组运用无人机对养殖场周边区域进行了排查,场区周边未发现有排水痕迹。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和陕州区西李村乡政府日常巡检中也未发现该养殖场有排放粪水情况。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养殖场项目2021年5月建设时未按环保要求进行登记备案,2023年3月7日,该局向养殖场下达了《督办通知》,要求养殖场5日内进行登记备案,该养殖场于3月9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登记备案。

部分属实

    指导企业加强粪肥资源化利用,督促企业做好粪污规范处置及综合利用。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办结。陕州区人民政府责成陕州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养殖场的日常监管,陕州区西李村乡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及时排查化解群众矛盾,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好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