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4 | D3HA202312050035 | 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北厥山村五龙路东的桥头西边和北边,灵宝市宏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渣土车在该位置的耕地边乱倒渣土,扬尘大,毁坏周边耕地。 | 三门峡市灵宝市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乱倒渣土”问题属实。经调查,三门峡宏刚渣土运输公司将灵宝市和谐二期住宅项目产生的4000立方米的建筑渣土未按核准要求转运至合法地点,擅自堆放在灵宝市灞底河五龙桥西五龙路南北两侧。问题已于2023年12月4日被灵宝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2.“扬尘大”问题属实。经调查,灵宝市和谐二期住宅项目工地已按要求对土方开挖和装车环节采用湿法作业,对出入运输土方的车辆进行冲洗;三门峡宏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已全部采取密闭覆盖,在运输途中未造成扬尘问题。但倾倒后的土方未及时平整、覆盖,可能在此环节会产生扬尘。3.“毁坏周边耕地”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渣土堆放地块为灞底河五龙桥西五龙路路北地块和路南地块。路北地块原状是乱木材堆放场,面积为2.8亩(土地性质属农村宅基地2.1亩,耕地0.7亩),尹庄镇北厥山五组为改善群众耕作条件,与三门峡宏刚渣土运输公司协商后,要求该公司将建筑渣土运输到此处,进行土地修复、平整。路南地块为五龙路两侧15米范围的公路用地,面积为1.6亩。因灵宝市修建五龙路东延项目,需要对路基垫实,公路建设单位利用灵宝市和谐二期住宅项目产生的建筑渣土对该地块进行平整。 | 部分属实 | 对三门峡宏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核准范围处置弃土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灵宝市灞底河五龙桥西五龙路南北两侧地块堆放的建筑渣土平整、复垦、绿化到位。 | 经调查,该问题已于2024年1月1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整改情况:(1)灵宝市已于2023 年12月8日对倾倒后的土方进行平整、覆盖。(2)灵宝市于2023年12月8日对灞底河五龙桥西五龙路路南地块栽植绿化树木;对灞底河五龙桥西五龙路路北地块修复、平整,并耕种农作物。2.处理情况:2023年12月4日,灵宝市尹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三门峡宏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未按核准范围处置弃土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尹综执立通字〔2023〕013号),并于同日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尹综执责改字〔2023〕013号),2024年1月18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尹综执罚决字〔2023〕第1号)。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