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29 | X3HA202312160042 | 三门峡市渑池县天瑞集团在天坛村天瑞集团院内多家洗煤厂和铝石厂,洗煤水通过水井流入地下,吃的水都成黑色的了,平时尘土飞扬。 苏门村天瑞集团院里多家企业没有手续,污染环境。 | 三门峡市渑池县 | 水 | 1.“三门峡市渑池县天瑞集团在天坛村天瑞集团院内多家洗煤厂和铝石厂,洗煤水通过水井流入地下,吃的水都成黑色的了,平时尘土飞扬”问题。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三门峡市渑池县天瑞集团在天坛村天瑞集团院内多家洗煤厂和铝石厂”问题属实。反映的“多家洗煤厂和铝石厂”位于天瑞铝业有限公司院内,现场负责人秦某某于2023年10月起租赁天瑞铝业有限公司场地存放铝矿石及煤炭,属“散乱污”。密闭车间内堆存有煤炭、铝矿石,厂区东侧露天堆放有铝矿石。(2)“洗煤水通过水井流入地下,吃的水都成黑色的了”问题不属实。该“散乱污”仅从事煤炭、铝矿石仓储,不从事加工。堆存点附近无水井,不存在洗煤水通过水井流入地下问题。最近的水井为三门峡锦隆碳素有限公司饮用水井,距离堆放场约1000米,经查看渑池县仰韶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水质达标。经了解,天坛村村民所用家庭饮用水均来自该水井。2023年12月17日,已委托河南省佳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天坛村集中供水点及群众生活用水进行取水化验,监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22)。(3)“平时尘土飞扬”问题属实。该堆放场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部分物料露天堆放,物料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2.“苏门村天瑞集团院内多家企业没有手续,污染环境”问题。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苏门村天瑞铝业集团院内多家企业没有手续”问题部分属实。“苏门村天瑞集团院内”共有4家企业,其中三门峡运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乾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项环保手续齐全;三门峡亚太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手续,因长期停产未验收,待企业计划恢复生产时,及时督促企业组织验收;河南华宇兴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办理有环评审批及验收,因长期停产未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待企业计划恢复生产前,及时督促企业办理排污许可。(2)“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三门峡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环境问题;三门峡亚太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华宇兴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河南乾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发现河南乾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料库西侧露天堆放有铝矿石,部分未采取覆盖措施。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有颗粒物等污染物产生,运输过程中有扬尘产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1.对“秦某某铝石、煤炭临时堆放场”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问责到位;2.对违法问题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3.加强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做好行政指导帮扶工作,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4年4月15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整改情况:(1)关于“秦某某铝石、煤炭临时堆放场”堆放的铝矿石、原煤已完成清运,取缔到位。(2)关于“河南乾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料库西侧物料露天堆放”,物料已清运完成。 2.处理情况:(1)针对“秦某某临时堆放场厂区东侧露天堆放铝矿石”问题,于2023年12月18日立案调查,2024年3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豫1221环罚决字〔2024〕6号),罚款3.0571万元;针对“河南乾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料库西侧物料露天堆放”,于2023年12月20日立案调查,2024年3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豫1221环罚决字〔2024〕7号),罚款2.89万元。(2)渑池县仰韶镇人民政府、三门峡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对渑池天瑞铝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管理,厂房租赁前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告知属地相关部门。 | 已办结 | 渑池县仰韶镇应急管理办副主任张宗涛向党委提交深刻检查,给予村干部李元民党内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