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060054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各县分局垂改以后,环保特殊岗位紧贴一直都未发放到位,在2020年环保督察时反映过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 三门峡市市辖区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根据河南省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垂改”)要求,2019年1月,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正式组建;2019年5月,全市5个县级生态环境部门635名在编人员整体统一上收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0月,所属县(市、区)组建7个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事业单位工资从2020年6月起由三门峡市财政暂实行预拨发放制,特岗津贴、奖励绩效等工资待相关手续完善后,重新核定。垂改期间,各分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原标准发放,补贴按市级标准发放,晋升薪级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审批。经与市人社局沟通协调,各分局人员工资于2022年7月19日起全部进入三门峡市人社局工资系统并通过审批,自2022年5月起执行市级工资标准。2022年下半年,市生态环境局就各分局特岗津贴问题积极与市人社局沟通,并要求各分局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情况核定人员特岗津贴标准并做好解释工作。由于涉及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事业单位新“三定方案”于2023年3月下旬下发,新成立的单位职能发生变化,须重新进行岗位设置。2023年8月24日,市人社局对各分局事业单位设岗情况进行了批复,9月进行聘岗及工资合并,10月通知各分局报送特岗津贴设置情况,10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尽快完成事业单位特岗津贴批复的督办通知》,要求各分局于11月7日前完成特岗津贴批复。11月初,各分局确定了事业单位人员特岗津贴类别,报市人社局批复时,市人社局要求各分局需报送详细的特岗津贴实施方案。 | 属实 | 制定特岗津贴工作方案并执行。 | 经调查处理,目前该问题于2024年5月31日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2024年1月25日、4月18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分两次向三门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批复《关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环保津贴的请示》(三环文〔2024〕3号、三环文〔2024〕22号),市人社局回复,申请监测津贴从2024年1月执行。目前,除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监测与安全中心正在办理发放手续,预计6月随工资发放外,其他分局监测津贴均随工资发放至5月。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