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
1 | X3HA202312070020 | 举报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在没有任何公示的情况下,将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身份从“参公”变更为“经费自理”编制,连最基本的“财政全额拨款”编制都没有划入;多年一直未落实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多年一直未按照要求发放环境保护监测津贴,未落实相关政策;三门峡市卢氏分局已17个月未发放考核奖问题。 | 三门峡市卢氏县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依据中央《关于规范地方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 (中办发电〔2021〕31号)精神和河南省有关要求,2021年6月三门峡市对行政单位津补贴进行清理规范,行政单位工资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目前,三门峡市级行政单位工资按绩效改革工资政策执行,行政人员每月正常发放工资和基础绩效两部分,从2022年10月开始发放。三门峡市公务员津补贴改革已经完成,公务员平时考核奖作为清理规范的项目已经取消。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中,卢氏分局共上挂事业人员8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给9人,自收自支74人。2022年5月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有关人员对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以下简称“卢氏分局”)事业单位人员档案进行审核。经与市人社局沟通,明确卢氏分局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执行标准由县级标准调整为市级标准,人均工资增资200元左右,自2022年5月执行。中央和河南省规定事业单位必须发放的工资项目,如人员工资、物业补贴、住房补贴、取暖补贴、文明奖等,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系统职工已全部发放至2023年12月份,不存在拖欠情况。按照河南省相关要求,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奖不属于中央和省级强制要求发放的项目,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省直办法执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职工平时考核奖统一发至2022年6月。 | 属实 | 待河南省事业单位津补贴政策出台后,根据三门峡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津补贴政策,推进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工作。 | 经调查处理,目前该问题于2024年5月31日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此问题涉及河南省事业单位津补贴政策,已做好解释工作,得到职工理解。待河南省出台事业单位津补贴政策后,三门峡市将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