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4-06-28 11:56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120049 | 三门峡市示范区(高新区)政府前几年违规建人工湖,阻挡下雨时雨水流入黄河内,导致举报人的承包树被雨水淹死,至今无人赔偿。 | 三门峡市示范区(高新区)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1.“三门峡市示范区(高新区)政府前几年违规修建人工湖”的问题属实。2023年11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好阳河湿地存在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的问题。问题通报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需复耕的9.96亩永久基本农田和26.1亩一般耕地已恢复并播种油葵和玉米;需补划的4.21亩永久基本农田,已补划到位;需补足的450.5亩一般耕地已通过从其他农用地恢复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目前,阻断黄河干支流正常连通的人工堤坝已拆除,好阳河与黄河已恢复正常连通,确保来了行洪安全,2024年1月5日已完成整改验收。2.“阻挡下雨时雨水流入黄河内,导致举报人的承包树被雨水淹死”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夏,河南省遭遇罕见的洪涝灾害,示范区也遭遇持续的特大暴雨,根据《2021年三门峡市水资源公报》显示, 2021年三门峡市平均降雨量791.4毫米,是多年同期均值(409.2毫米)的1.934倍。全市汛期各月降雨极不均匀,7、8、9月分别是多年同期降雨均值的1.29倍、2.54倍、3.2倍,较往年显著增多。受连续暴雨影响,好阳河上游的沟水坡水库持续开闸泄洪,好阳河河水因此暴涨溢出河道,由于好阳河与黄河连通,黄河水位上涨后也倒灌至好阳河内。举报人承包的河滩标高约317米左右,位于好阳河河道边,临近好阳河入黄口,地势较低,因此被淹没。 当时,人工湖虽已建成,但未阻挡下雨时雨水流入黄河内,在举报人承包的河滩地下游虽有人工堤坝,但在修建时留有管涵,并不影响河道正常排水,且在好阳河涨水时也安排施工单位挖开了堤坝加速排水。在举报人承包的滩地被河水淹没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相关部门采取修建引水渠、使用水泵等措施积极帮助排水。 2023年12月17日现场查看时,黄河水位标高317.62米,在人工堤坝拆除后,黄河水正常倒灌至好阳河内,并再次淹没了包含举报人承包树在内的沿岸大片滩地。 综上所述,造成举报人承包树被雨水淹死的原因实为连续的特大暴雨、上游水库持续放水、黄河水上涨倒灌等多种因素造成,并非示范区修建人工湖阻挡下雨时雨水流入黄河内造成。近两年来,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相关单位多次接到该问题的信访投诉,均按信访程序进行协调处理,已于2022年3月3日、2022年5月27日办结。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结论“造成其承包地被淹的原因实为连续的特大暴雨、上游水库持续排水和黄河水倒灌好阳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并非修建的人工堤坝造成。”但信访人不认可信访处理意见,一直未息访息诉,也未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部分属实 | 按要求完成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的整改工作,与群众充分沟通,做好协调和司法引导工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4年5月2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举报人关注的“人工堤坝阻挡排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目前好阳河入黄口处的人工堤坝已拆除,好阳河与黄河已恢复正常连通,并于2024年1月5日通过验收。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排查,落实整改,从源头上杜绝生态环境问题发生。同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司法引导,化解群众信访矛盾。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