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5 | X3HA202312050082 | 1.三门峡市渑池县陈村乡段村岭小黑蛋煤厂及后院,进行铁矿石进行选矿,噪音、粉尘大,无任何环保手续;2.三门峡市渑池县陈村乡渔池村原有以洗沙厂,现由刘海波利用该场地进行铁矿破碎,噪音、粉尘大,批建不符;3.陈村乡槐扒村一隐藏山沟有一个洗选铁矿厂,平时大门紧闭,该厂址在黄河流域支流处,离黄河约3公里,破碎时尘土飞扬、污水横流,顺利躲过多次检查;4.陈村烟站下面原地板厂建有选铁矿厂,生产时噪音、灰尘大,严重扰民,且无任何手续,多次反映无果。 | 三门峡市渑池县 | 生态 | 问题1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的“陈村乡段村岭小黑蛋煤厂”实为渑池大运矿产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仓储,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密闭料棚内堆存有约100吨煤炭、铝矿石、铁矿石,后院临时堆放有约2.6万吨煤炭,采取了覆盖措施,西侧料棚南侧存放有一台移动筛选设备,锈蚀严重,为废弃设备。根据该公司现场情况及用电情况,不具备铁矿石洗选条件,未发现该公司用铁矿石进行选矿。该公司以煤炭仓储为主,不从事加工,该公司在日常运营及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渑池大运矿产品有限公司大运堆放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5月取得原渑池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渑环审〔2018〕54号),该公司按环评要求建设后于2019年2月进行自主验收,2020年6月11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11221MA443K1D1K001W,有效期:2020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0日。 | 部分属实 | 1.对渑池大运矿产品有限公司后院2.6万吨煤炭露天堆放未密闭问题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责令企业加强日常管理。2.对渑池县峰新建材有限公司“铁石洗选技改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止使用,要求企业及时补办环评手续,如无法取得环评手续,则责令恢复原状;责令企业加强日常管理。3.对“槐扒村洗选铁矿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针对利用渗坑排污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积水坑责令该厂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恢复治理,恢复原状并进行绿化。4.对“原地板厂选铁矿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5.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问责到位。 | 该问题已于2024年7月4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1.渑池大运矿产品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的原煤已清运完毕2023年12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对渑池大运矿产品有限公司原煤露天堆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1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豫1221环罚决字〔2024〕1号),罚款6.76万元。2.“陈村乡渔池村原有以洗沙厂”已停产,“年综合利用10万吨废矿渣项目”已恢复原状,无车辆进出时关闭生产车间及成品库大门,雨水排放口标识牌已设置,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对“渑池县峰新建材有限公司铁矿石洗选改建项目未批先建”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1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豫1221环罚决字〔2024〕2号),罚款1.564万元。3.“陈村乡槐扒村洗选铁矿厂”已于2023年12月8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对“槐扒村洗选铁矿厂利用渗坑排污”问题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4月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豫1221环罚决字〔2024〕8号),罚款20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已受理。4.“陈村烟站下面原地板厂建有选铁矿厂”已于2023年12月8日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5.针对“槐扒村洗选铁矿厂”负责人范某某存在的违纪行为,已按程序移交纪检部门调查处理。 | 已办结 | 渑池县陈村乡人民政府对环保主任张辉作出了政务警告处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对原五中队中队长杨龙作出了政务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