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22)4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第四届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通 知
三政〔20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有关规定,经民主推荐,并报省政府复核,市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四届三门峡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红念(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张龙治(市司法局局长)
范社民(市审计局局长)
委 员:许江涛(市司法局高级法律专务)
曹德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规划师)
刘同会(市政府国资委二级调研员)
王 锋(市工商联副主席)
郭胜利(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强 力(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嘉军(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秘书长: 许江涛(兼)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