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和保护的意见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和保护的
意 见
渑政办〔202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烟叶产业是我县带动农民致富、确保财政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为做好全县基本烟田的统筹规划,完善基本烟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确保烟叶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巩固全省核心烟区地位,现就开展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和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大烟叶产业生产资源保护力度,夯实烟叶产业发展基础,逐步构建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基本烟田保护新格局,努力实现“烟区更美、烟叶更优、烟农更富”的发展目标,努力叫响擦亮渑池烟叶品牌。
二、规划原则
1.合理布局。要着力优化区域布局,向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烟农基础扎实、种烟意愿强烈区域倾斜,持续稳定烟区规模,巩固全省核心烟区地位,打造生态、优质、特色烟叶生产示范样板。
2.建管并重。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要素,建立健全基本烟田保护机制,坚持建、管、用并重,确保基本烟田划得准、管得住、建得好、守得牢。
3.高效利用。加强政策扶持,提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持续提升优质原料有效供给能力,稳定烟农收入。不断巩固烟叶产业在全县特色农业产业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4.服务烟农。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切实尊重和保障烟农的主体地位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引导烟农连片化种植、精细化管理,提高质量,增加效益。
三、目标任务
经过3年努力,到2024年全县划定基本烟田10.8万亩,其中,天池镇3万亩,果园乡2.4万亩,坡头乡1.8万亩,陈村乡1.2万亩,其它乡(镇)2.4万亩。另在基本烟田范围内划定7.2万亩核心烟田保护区,其中,天池镇1.8万亩,果园乡1.8万亩,坡头乡1万亩,陈村乡0.7万亩,仰韶镇0.65万亩,其它乡(镇)1.25万亩。
四、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摸清现状。各乡(镇)要根据永久性基本烟田建设规划工作的需要,调查收集本辖区耕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区划、交通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和烟田土壤状况等要素现状,并对调查和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核对、分析、整理;要重点分析本辖区耕地的类型、数量、地力和利用现状以及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二是科学划定区域。永久性基本烟田区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生态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土壤肥力适中,重金属、农残不超标,烤房、育苗设施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二是未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规划,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三是具有烟叶种植传统,近三年烟叶种植面积基本稳定,群众有较强的种烟意愿。县烟草局和各乡(镇)要根据以上条件,结合辖区耕地条件,科学合理划定永久性基本烟田。
三是全面建档立卡。县烟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明确基本烟田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两场设施(育苗工场、烘烤工场)条件、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四是落实占补平衡。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实行基本烟田“占(退)一补一”补偿机制,明晰烟叶产业与“双椒一药”等其它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布局,实现烟叶生产与其它农作物生产协调发展;对因产业结构调整,确需占用或退出的基本烟田,须逐级上报审批,并在其它宜烟区域规划同等面积的地块予以补充,确保10.8万亩永久性基本烟田面积总量不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牵头成立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烟草、自然资源、水利、乡村振兴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难题,指导督促各植烟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职尽责。
(二)强化统筹协调
县烟草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衔接,定期开展永久性基本烟田动态监测,共同保护永久性基本烟田。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把基本烟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协调布局。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要协调各涉农部门,统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动水土保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与基本烟田建设项目有机结合。
(三)严格督导考核
要将基本烟田规划和保护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基本烟田规划、建设、利用、保护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推动有力、有效。各植烟乡(镇)要建立基本烟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渑池县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渑池县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渑池县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一、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负责联系县农业农村局、烟草局、自然资源局以及各植烟乡(镇),定期监测监管基本烟田并进行信息维护,依法依规处置私自占用、变更基本烟田的行为。与县烟草局共同开展好基本烟田配套项目规划、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完善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烟路、烟炕、烟水、烟机等配套设施满足实际生产需求。对蓄意破坏基础设施的行为,要联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惩处,确保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二、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在保障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前提下,指导烟草部门做好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保护要加大统筹力度,将烟叶产业的发展纳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范畴,与乡村振兴产业、特色产业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加大永久性基本烟田建设和保护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好“占一补一”的基本烟田保护制度,基本烟田内严禁规划不宜与烤烟间套轮作有关的农业产业。要整合建设资金,全力推进高标准永久性基本烟田建设,重点把天池镇、果园乡、坡头乡打造成高标准永久性基本烟田建设样板工程,巩固提升江苏中烟果园基地单元建设水平。
三、县烟草局
负责编制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联合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等部门,将基本烟田矢量数据加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并定期跟踪维护更新。与涉农部门深化合作,进一步完善以烟为主的耕作制度,大力推进“万担乡、千亩村、百亩户”建设,加快新烟田开发和土壤修复步伐,定期开展土壤肥力检测,推广平衡施肥技术,确保烟田土壤质量;加强烟田农药使用监管,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加大优良品种筛选和配套技术培训力度,引导烟农科学轮作,确保烟田可持续利用和烟叶质量的安全性。
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在坚持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前提下,指导烟草部门做好基本烟田规划。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与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烟草局共同开展好基本烟田监测监管和信息维护工作,会同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私自占用、变更永久性基本烟田的行为。
五、县水利局
负责在基本烟田区域划定以后,强化与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烟草局的沟通协作,根据基本烟田现有配套水利设施情况,将新建水利项目给予适当倾斜,保障基本农田可灌溉面积最大化。
六、县乡村振兴局
负责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引导天池镇、果园乡、坡头乡等重点植烟乡(镇)将烟叶产业纳入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与其他乡村振兴产业同部署、同推进。
七、植烟相关乡(镇)
负责引导广大烟农自觉主动保护永久性基本烟田,积极配合、认真落实烟草部门的指导意见,科学执行轮作制度,不使用烟草生产中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及时清除烟杆、废旧地膜、药瓶(袋)等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负责核心烟区稳定发展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核心烟田,确保核心烟田面积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改、生态不坏。
附件2
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鲜 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斌(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郑平伟(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汪孝国(县烟草局局长)
李洪涛(县自然资源副局长)
黄金富(县水利局副局长)
杨关锋(县脱贫攻坚办副主任科员)
郭韶勇(天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焦宝丰(果园乡人大主席)
许义涛(仁村乡人大主席)
董南亚(坡头乡副主任科员)
李 伟(仰韶镇副主任科员)
胡志力(段村乡武装部部长)
贾俊锋(陈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谢成杰(英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张斌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