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三门峡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盘活我市黄河流域内水利工程资产,推动农业、林业、水利、河务管理等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组建三门峡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名称、性质和经营期限
(一)公司名称:三门峡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
(二)公司性质:国有全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责任。
(三)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二、注册资本和出资方式
注册资本金暂定12.45亿元人民币,最终注册资本以三门峡市槐扒黄河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槐扒公司)及相关资产评估值确定,采取认缴登记制。
1.市槐扒公司资产暂估值11.87亿元,实际价值按照资产评估后计算。市水投集团注册完成后,将市水资源管理处持有的市槐扒公司62.6119%股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持有的市槐扒公司15.3731%股权划转至市水投集团持有,以上资产形成的市水投集团股份由市政府国资委持有;将市槐扒公司所欠市财经投资公司2000万元债务(以实际核算为准)转为市财经投资公司对市槐扒公司股权,连同市财经投资公司已经持有的市槐扒公司14.8209%股权合并转换为市投资集团对市水投集团的股权,作为市投资集团对市水投集团的股权出资。市槐扒公司作为市水投集团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独立开展运营。
2.三门峡市王官引黄提水工程资产暂估值以0.2亿元、三门峡市黄河库区管理局建筑工程处资产暂估值以0.03亿元注入市水投集团,实际价值按照资产评估后计算,以上资产形成的市水投集团股份由市政府国资委持有。
3.水利水电十一局根据三门峡市政府注入资产的最终确认评估值,按照10%的比例注入相应的货币现金,暂估值为1.2亿元。
4.将市水利局管理的所有市级有效水利资产和由政府投入的所有有效市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按评估值注入市水投集团,以上资产形成的市水投集团股份由市政府国资委持有。
5.市财政安排的开办经费形成的市水投集团股份由市政府国资委持有。
三、发展定位、主要职能和主营业务范围
(一)发展定位
市水投集团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服务于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突出水资源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四水同治”,成为融资与运营互动、互为依托的政策性、专业性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平台,承接政银合作贷款,吸收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参与,以市场化运作形式推进各类农、林、水及生态保护类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以水资源的可持续高效利用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项目总投资达到100亿元以上,到2035年项目总投资争取达到1000亿元。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十四五”期间,完成三门峡市金卢水库工程建设、槐扒灌区新建、窄口灌区改造、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集中供水、水土保持等市级重点水利项目投资及建设。
(二)主要职能
1.以国有资本运营为主体功能,负责授权范围内市级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依法享有国有资产收益权和管理权。
2.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黄河流域三门峡段生态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林草保护,增强水土保持能力,促进高效旱作农业发展,提升域内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环境污染系统治理,努力打造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的重要抓手。
3.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新思路,以着力解决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主线,以全面保障水安全为目标,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提升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能力,大力发展全市中水回用业务,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统筹推进黄河流域三门峡段水资源综合治理。
4.以股东注入的资产及投入的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采取市场化方式开展融资及经营,负责全市农、林、水及生态保护领域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
(三)主营业务范围
1.负责向渑池县、义马市和陕州区、湖滨区、开发区东区部分乡(镇、街道)及化工园区的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供水。
2.负责三门峡城市水系连通工程、弘农涧河生态调水及六河生态修复工程等域内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
3.承担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新建水利枢纽工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等水利建设项目的投融资任务,从事水利水电、河道治理、砂石开采、防洪抗旱、水土保持、城乡供水等各类水利工程项目,以及与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工程咨询和中介服务。
4.负责市政府注入土地和农、林、水项目建设形成新增用地的开发和经营。
5.整合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农、林、水等行业资源,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积极拓展水利资源利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业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污水处理、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妥善利用好黄河流域各项水指标,保障企业生产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
四、管理体制
(一)市水投集团隶属于市政府,由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国资委监管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市政府国资委对市水投集团重大投融资规划、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进行监管,对市水投集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情况、内部监督管理情况、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对市水投集团的战略布局、投资决策、资产与资金管理、干部管理、目标考核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市水投集团资产收购、转让等有关事宜。
五、法人治理结构
(一)党委。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党委成员5~7名,设党委书记1名(同时担任董事长),设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党委副书记担任总经理。
(二)董事会。董事会在党委的领导下,作为市水投集团的决策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由3~5名董事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根据出资人授权和《公司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决策。
(三)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对市水投集团资产保值增值、重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
(四)经营管理层。市水投集团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下,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等《公司法》规定的各项工作。
六、组织架构
(一)部门设置。市水投集团按照“精简、高效、务实”原则,设立综合保障部、人力资源部、资本运营部、规划建设部、商业开发部等5个部门,在实际运营中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设置其它部门。
(二)子公司设置和主要业务。除重组整合划入的企业外,市水投集团原则上不新设子公司,一般单个项目建设或者运营的,可设立项目公司或者由项目运营部负责实施。确需设立子公司的,按照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监管相关规定报市政府国资委审核批准,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打造混合所有制企业。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市水投集团框架设置内部管理机构,报市水投集团董事会批准。
七、党的建设
市水投集团作为市属国有企业,要坚持党建统领,突出公司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政治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八、干部任用和考核管理
市水投集团干部任用管理按《公司法》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党委班子和董事会成员实行委任制或选任制,对经理层成员实行聘任制。市水投集团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任用,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市水投集团的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聘期制),任期(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连聘),考核管理按照《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党委班子成员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周期为3年。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每个任期(聘期)为3年。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