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意 见
三政〔20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精神,现就我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建立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现精细化的环境管理,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性约束。结合区域环境要素、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严格“两高”项目审批,落实区域削减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建设,优化发展格局,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坚持分类管控。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对环境管控单元提出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精准施策,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省级成果管理机制,在坚持省级统筹、上下联动、区域流域协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及生态环境信息共享体系,实现成果共享。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实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等情况,对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等相关内容进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布局、生态格局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逐步提升,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广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以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天蓝水清土净。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得到优化,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三门峡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全市共划定52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7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30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5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要求,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制定我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三)分区环境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单元。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3.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
三、实施和应用
(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要与“三线一单”充分衔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生态环境部门要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到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等方面的作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治理水、大气、土壤环境污染,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强化“三线一单”管理平台应用和共享。依托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信息管理应用平台进一步细化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数据更新维护、共享交换上做好支撑保障,要主动共享资源,实现“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共建共享。
(四)实行动态更新。建立评估更新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和调整。五年内,因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重大发展战略、重大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和更新“三线一单”相关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定后按程序开展调整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协调全市“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部门间协作和省市联动作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应用和完善。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组织实施,抓好“三线一单”成果细化完善和落地应用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牵头组建和完善相关技术团队,切实强化技术支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三线一单”成果和评估结果等信息,结合管理需求及工作推进情况,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推广应用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2.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汇总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附件1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附件2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汇总表
序号 | 行政区 | 单元总数(个) | 优先保护单元 (个) | 重点管控单元 (个) | 一般管控单元 (个) |
1 | 湖滨区 | 8 | 3 | 4 | 1 |
2 | 陕州区 | 13 | 3 | 9 | 1 |
3 | 义马市 | 5 | 2 | 3 | 0 |
4 | 渑池县 | 10 | 3 | 6 | 1 |
5 | 灵宝市 | 10 | 3 | 6 | 1 |
6 | 卢氏县 | 6 | 3 | 2 | 1 |
合计 | 52 | 17 | 30 | 5 |
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区管控单元根据
上级要求按照行政区划分别列入对应的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