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三门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三门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政办〔202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1年三门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2021年三门峡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我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建强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三门峡新征程的第一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五个强市、五个崤函”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抓重点领域公开做好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公开。按照《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三政办〔2021〕6号)要求,切实抓好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贯彻落实,定期向社会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市、县两级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本级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省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使用、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三门峡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抓政策解读回应做好政务公开
(六)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推进科教创新协同发展合作行动,现代产业体系构筑行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提质行动,城乡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行动,中西部枢纽城市打造行动,特色开放平台建设行动,一流营商环境构建行动,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民生补短板行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七)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协同联动,对接共享,加快形成全市政策问答平台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八)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落实回应责任,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络调研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三、抓基础基层建设做好政务公开
(九)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2021年10月月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要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责任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已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做好政务公开
(十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法、便民原则,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1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五、抓组织保障做好政务公开
(十二)加大指导力度。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地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及时发现总结推工作、抓落实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切实提升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三)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公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四)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五)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