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为王晓骞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为王晓骞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三政〔20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王晓骞同志在卢氏县文峪乡吴家沟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以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奋发作为,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基层党的建设、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战收官冲刺阶段,王晓骞同志准确把握政策,倾情倾力帮扶,实施各类帮扶项目35个,协调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800多万元;主导培育发展大樱桃产业,成立樱海林果专业合作社;建成产业扶贫基地3处;牵头招商引入京东方亿元级智慧农业项目,为移民搬迁群众提供就业岗位1000余个,帮助销售乡域农产品近100万元,弥补了当地产业发展短板,激活了产业发展新动能,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为王晓骞同志记二等功。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担当作为、务实重干,锐意进取、奋勇争先,为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