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
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教文〔2021〕20号
各县市区教体(教文)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三教文〔2018〕412号)要求和安排,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数量
(一)评选类别。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包括若干成果类别(详见附件1)。视评选组织情况及成果质量评选市级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先进单位。
(二)评选数量。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三门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及推荐指标分配表》(附表1-3)规定的数量组织评选,按照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设定奖次比例,并按照成果质量高低限额排序推荐市级评选。
二、评选组织与程序
(一)各县市区、各学校根据《三门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附件1)制定本地本校的评选方案和评审标准,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评选程序,组织实施县级评选工作。
(二)评选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县级评选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并按照分配数量择优推荐一等奖参加市级评选,推荐参加市级评选的成果要兼顾不同学段和成果类别。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届时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省厅制定的参评成果的条件和要求,对上报成果给予认真评审,市教育局对获得市级优秀成果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上报参加省级评选。
(三)各县市区要认真填写《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县级评选结果和市级评选推荐汇总表》(附表1-2),并按规定时间(见附件1)报送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321房间。
联系人:骆新奉 贾 伟
电 话:0398-2816622
邮 箱:jys503@163.com
附件:1.三门峡市中小学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含附表1-1、附表1-2、附表1-3)
2.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1年2月3日
附件1
三门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
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3—9年级和普通高中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方面;普通高中阶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应突出上述基本内容,同时,要有效整合社团活动、技术设计与创新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安全教育等,构建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常态化实施,规范教师在教学中的指导行为,掌握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的优秀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作用,科学有序地开展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果类别和内容范畴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项目分4个类别进行评选。
(一)研究性学习类成果。
研究性学习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领域,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的主题探究活动、高中研究性学习课程中开展的专题研究。研究性学习的内容要结合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和生活经验,重视与社会生活实际的联系,引导学生从自然、社会、自我等方面提出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探究。
(二)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类成果。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内容主要包括以社会考察为主的社会体验性活动、以社会参与为主的实践性活动、以社区服务为主的公益性活动等方面。
(三)技术教育类成果。
技术教育类成果应以项目设计与制作为主要形式。
义务教育阶段技术教育类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实践与职业体验、技能练习与技术试验、项目设计与制作以及以信息技术为主题的探究活动等。技术教育活动主题的选取应与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等内容有效整合。
高中技术教育类成果包括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背景下的项目设计与制作专题活动。
(四)社团活动类成果。
学生社团是由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结成、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社团活动是学校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学科拓展类:古诗诵读、读书社、文学社、数学研究、英语口语交际、时事政治、历史风云等。
科技类:科技制作、环保俱乐部、创造发明俱乐部等。
文体类: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合唱团、舞蹈团、器乐团、戏曲社团、绘画书法摄影社、棋社、编织刺绣社、体育运动社等。
综合类:校园心理剧社、志愿者协会、文明宣讲团、小记者团等。
二、参评成果要求
(一)对参评教师及其学校的要求。
参评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工作至少一年以上,教师辅导学生社团活动三年以上。参评教师要上报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活动方案(每周的教学活动次数、教学活动形式、教学活动目标);参评教师要上报两个以上主题活动方案设计;提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组织管理机构部门对教师指导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效果评价意见,以及获奖情况评价认定。每项成果指导教师限报1人。
学校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校领导重视课程开发团队建设,设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实施与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要制定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规划方案,各年级活动目标明确,内容设计合理,课程实施与评价具体、可操作;学校各个班级有完整的活动档案,确保学习活动过程档案材料的真实性。
(二)参评材料。
申报教师填写《三门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请表》(附表1-1),同时提交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总体方案、申报人撰写的经验总结性材料、教师综合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其余材料根据申报种类的不同依据下面条目提交:
1.研究性学习成果。需提供相应完整的课程资料,包括确定研究主题、制定研究方案、开题报告、实施研究过程、结题报告等过程的图文、视频资料。
2.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活动成果。需提供教师指导学生开展活动的方案、组织学生实施活动过程的视频、照片、体验心得等档案材料,以及所实践、服务单位的证明材料、学校教师的总结、学校教学管理评价认定意见。
3.技术教育类成果。需提供教师指导方案,学生作品的构思设计方案、制作或创意作品草图(图片)、活动过程的视频资料及教师评价意见。
4.社团活动成果。需提供学校制定的社团活动考评细则,社团章程,书面汇报材料一份,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创建宗旨、机构设置、日常管理、主要活动、成果图片、活动过程的视频资料、多媒体课件等及指导教师评价意见。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参加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的项目,以县市区或直属学校为单位报送如下材料(2021年市级评选材料报送的时间为3月25日前):
1.所有过程性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需提供原件(获奖证书只交扫描件电子版)1套及复印件3套。所有参评成果须有纸质材料及相对应的电子稿。电子稿打包或刻盘后做好标签,与纸质稿同时报送。每项成果的电子稿(1份)、纸质稿(3套)和《三门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申请表》(见附表1-1)纸质稿(3份)放置在一个档案袋(盒)内,并在档案袋(盒)上标注:成果名称及其类别,申报材料清单、参评人的姓名、单位和手机号码。
2.以县市区或直属学校为单位填写《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优秀成果县级评选结果和市级评选推荐汇总表》(附表1-2),请务必以EXCEL格式填写,并发送电子表格至下述材料接收电子邮箱。
(二)材料接收:三门峡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321房间。联系人:骆新奉、贾伟,电话:0398-2816622,邮箱:jys503@163.com。
附表1-1
三门峡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优秀成果申请表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三门峡市教育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表各项内容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或电脑打印,要求语言严谨,字迹清晰。
二、申报表需报送一式3份,A4纸复印,左侧装订。
三、每项成果指导教师限报1人。
四、材料报送
通信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31号
三门峡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321室
邮政编码:472000
联 系 人:骆新奉 贾 伟
联系电话:0398-2816622
电子邮箱:jys503@163.com。
成果名称 | |||||||||||
成果类型 | □研究性学习 □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 □技术教育类 □社团活动类(请打“√”) | ||||||||||
指导教师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
行政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 | 专职或兼职 | |||||||||
工作单位 | 联系 电话 | ||||||||||
邮政编码 | 电子 邮箱 | ||||||||||
成果完成小组(社团)组长 | 所在 学校 | 年级 班 | |||||||||
小 组 成 员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班级 | 小组成员分工 | ||||||
申 报 成 果 简 介 | 包括文档图片、视频、学生获奖证书、多媒体课件、综合应用等(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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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果 申 报 材 料 目 录 内 容 | |||||||||||
学 校 对 成 果 的 评 价 | |||||||||||
推 荐 意 见 |
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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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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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意 见 | 专家组评审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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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表1-2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县级评选结果和市级评选推荐汇总表
报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学 校 | 学 段 | 专业技术职务 |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别 | 县级评选奖次 | 市级评选推荐 |
注:(1)“成果类别”分为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技术教育、社团活动4类;(2)“县级评选奖次”包括全部获奖项目,由市教育局备案;(3)表格由县(市)或直属学校汇总填写(EXCEL格式),加盖教育局或直属学校公章后上报纸质文档,并发送电子文档至:jys503@163.com。
附表1-3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
及推荐数量分配表
数量
单位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合计 | ||||
县级评选表彰数量 | 市级评选推荐数量 | 县级评选表彰数量 | 市级评选推荐数量 | 县级评选表彰数量 | 市级评选推荐数量 | 县级评选表彰数量 | 市级评选推荐数量 | |
市直 | 11 | 2 | 20 | 5 | 14 | 3 | 45 | 10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5 | 1 | 8 | 1 | 1 | 0 | 14 | 2 |
湖滨区 | 10 | 1 | 10 | 1 | 2 | 1 | 22 | 3 |
卢氏县 | 18 | 3 | 30 | 5 | 22 | 3 | 70 | 11 |
灵宝市 | 20 | 4 | 50 | 8 | 25 | 4 | 95 | 16 |
陕州区 | 18 | 3 | 32 | 6 | 20 | 3 | 70 | 12 |
渑池县 | 18 | 3 | 32 | 6 | 20 | 3 | 70 | 12 |
义马市 | 10 | 1 | 20 | 2 | 4 | 1 | 34 | 4 |
合 计 | 110 | 18 | 202 | 34 | 108 | 18 | 420 | 70 |
说明:市直小学每校最多报1项。市直初中每校限报3项。市直高中市外高县级评选表彰报6项,市级评选推荐报1项;市一高县级评选表彰报4项,市级评选推荐报1项;市实验高中县级评选表彰报4项,市级评选推荐报1项.
附件2
关于规范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
教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基础教研室: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校本课程教学研究,规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评定工作,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效实施,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5〕408号)文件精神,现就规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教学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基础教研室提出意见并参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有序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优秀成果的评定,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教师在教学中的指导行为,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常态化实施。
二、评选要求
1.严格控制评选范围和指标。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5〕408号)要求,规范开展优秀成果评选工作,不得随意拓展成果评选范围、增加成果评选指标数量。
2.规范评选程序。各市、县(区)依照《河南省中小学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和《河南省中小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制定相应的评选办法,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必须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3.恰当处理综合实践活动和其它学科的关系。在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选中,要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为主、兼顾其他学科的原则,既不排斥其它学科,也不得以其它学科替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4.严肃评选纪律。各地在成果评选过程中,坚决杜绝一切巧立名目的乱收费现象,成果评选办法、指标数量、评选结果都要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细则(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6年6月10日
附 件
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
优秀成果评选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总结并推广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的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研〔2015〕408号),特制订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优秀成果评选细则,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基础教研室提出意见并参照执行。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将生活情境转化为探究主题,通过研究性学习、服务学习、实践学习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服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等核心素养的课程。
校本课程是由学校针对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结合学校的传统和优势,充分利用学校和社区的课程资源,自主开发和实施的课程。校本课程教材指编写者自主开发,具有原创性、地域性、教育性、实用性,系统讲解某一领域知识的教学材料汇编或正式出版物(文本教材)。
一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成果评选细则
学校必须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落到实处。参评人员要上报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活动方案(每周的教学活动次数、教学活动形式、教学活动目标);参评人员要上报两个以上主题活动方案设计;省级申报人数只限1人。
(一)严格控制评选人数。评选指标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基研〔2015〕408号)文件要求,不得突破。县(区)评审指标量由市级控制,总量不得超过市级指标的3倍。
(二)成果评选程序。成果评选采取县、市逐级选拔,逐级报送方式。市级评选结果必须于省级评选活动前一年完成,并报送省教研室备案。
(三)省级成果申报条件,应符合下列其中两项以上(含两项):
1.综合实践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
2.教师参评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3.教师综合实践活动方案设计获市级以上奖励;
4.学校获市级以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先进单位。
(四)学生社团活动申报省级成果应符合省级成果申报条件一项以上,申报社团成果总数不超过综合实践活动成果总数的20%。每年在市级教研部门更新备案,并持续开展活动三年以上,符合下列其中两项:
1.学生社团在市级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优秀社团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
2.社团学生成果或作品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3.社团活动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五)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研室根据上述细则,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制定本地评选办法。所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成果必须进行展示。
二、校本课程建设成果评选细则
(一)严格控制评选人数。评选指标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基研〔2015〕408号)文件要求,不得突破。各县(区)评审指标总量由市级控制,不得超过市级指标的3倍。
(二)成果申报要求
1.开足开全国家课程,包括体、音、美,尤其是综合实践课程;开好地方课程。上报时要求有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有相关教育教研部门认定材料。
2.校本课程教材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得到市级以上教研部门认定。
3.申报人要保证所报材料为本人原创成果,无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并在本单位预先公示。
4.提交学校校本课程的教学活动设计方案(每周的教学活动次数、教学活动形式、教学活动目标),不低于一个学年的与校本课程建设申报成果直接相关的教案。
5.申报人数要求。省级校本课程建设成果评选申报人数为1-3人。
(三)省级成果申报条件
1.申报人参与编写校本教材为正式出版物(文本)或得到市级以上教研部门认定。
2.申报人依据参与编写的文本教材,讲授的配套教学视频课例(不少于两课时)。
3.申报人获市级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
(四)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五)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研室根据上述细则,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制定本地评选办法。所有校本课程建设成果必须进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