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财税系统予以嘉奖的决定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全市财税系统予以嘉奖的决定
三政〔20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20年,全市财税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克服疫情性减收、经济性减收、政策性减收“三叠加”和防控性增支、逆周期调节性增支、基础保障性增支“三碰头”的不利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年度各项目标任务。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35.3亿元,增速位居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前列;财政支出达到270.9亿元,“六稳”“六保”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财税系统予以嘉奖。
希望各级财税部门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努力拼搏。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积极工作,为高质量建设省际区域中心城市,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