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进县域治理“三起来” 示范县(市)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进县域治理“三起来”
示范县(市)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20〕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推进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赋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三门峡市推进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
赋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赋予灵宝市的156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能够接得住、用得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赋予长葛市等9个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办〔2020〕3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重大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县域治理“三起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推进赋予灵宝市的156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到位,充分发挥灵宝市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赋权范围及职责分工
(一)赋权范围
向灵宝市赋予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的156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二)职责分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权范围内赋权事项的下放工作,灵宝市负责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附件1)。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推进权限下放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放权赋能工作方案,切实推进权限下放,做好权限移交、管理衔接工作,不得随意设置附加条件,不得明放暗不放,不得擅自或变相收回已下放权限,确保相关权限真正放下去、放到位。灵宝市政府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承接方案,并积极主动与省、市两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接。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灵宝市政府在放权工作中要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厘清市、县两级职责边界,明确监管责任主体,探索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事中事后监管衔接机制,避免放管脱节。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公共利益等方面的权限,实行覆盖市、县两级全主体、全链条、零死角的严格监管。
(三)市、县两级协调联动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强化人才、经费、技术、装备保障,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一对一传帮代等方式帮助灵宝市尽快提升履职尽责能力。灵宝市政府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市县衔接(2020年11月27日—12月5日)。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放权赋能工作方案,明确主管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人,认真梳理下放权限的办理流程、申报资料等,编制工作指南。灵宝市政府制定承接工作方案,对权限承接工作进行整体安排部署,逐事项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络表。
第二阶段:厘清边界,培训指导(2020年12月6日—12月20日)。市、县两级联动,有关部门厘清每项职权的职责边界,并根据业务性质开展不同形式对口培训。灵宝市选派精兵强将积极主动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培训工作。
第三阶段:完善配套,做好准备(2020年12月21日—12月31日)。市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灵宝市对口单位将软硬件设施等配备到位,灵宝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模拟审批。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主动做好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确保移交平稳顺利。
第四阶段:全面放权,管理移交(2021年1月1日开始)。自2021年1月1日起,156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面由灵宝市接管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再予行使,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按照权责边界,衔接落实相应监管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大胆向灵宝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强对灵宝市的业务指导,积极支持、配合灵宝市做好试点工作。灵宝市作为承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勇于探索、加快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机构编制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定期组织开展下放权限运行效果评估,认真研究分析、及时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扩权强县工作措施。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2020年12月18日前将《三门峡市推进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赋权工作联系表》(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委编办(电子邮箱:smxtgk@126.com)。灵宝市要在12月18日前将承接工作方案报送至市委编办,并于每月13日、28日前报送整体工作进度报告。
附件1
赋予灵宝市的156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及
政府部门职责分工
序号 | 权 限 | 市级主管部门 | 省级主管部门 |
1 | 县域城镇污水、垃圾、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 | 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3 |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4 | 政府采用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建设的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内河航运、独立公铁桥隧及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企业投资的铁路、机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内河航运、独立公铁桥隧项目申请报告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5 | 使用省级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公路运输场站项目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6 | 国家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7 | 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8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投资物流项目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9 | 国家发展改革委旅游基础设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10 | 企业投资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内限额在5000万元以上、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限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核准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11 | 高速公路等经营性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法人确定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12 | 县级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不含豫政办〔2017〕56号文件规定的社会事业领域“主题公园”和“旅游”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13 | 政府采用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建设的非跨县(市)的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千吨级以下内河航运、独立公铁桥隧项目审批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14 | 煤矿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15 | 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限额以下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16 |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17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及认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及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18 | 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类项目奖励或补助资金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19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3亿美元的限制类项目核准的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0 |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1 | 除在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之外的水电站项目核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2 | 企业投资的非跨县(市)的普通省道网项目(按照规划)、独立公铁桥隧项目、除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集装箱专用码头项目,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项目之外的内河航运项目核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3 | 110千伏及以下和产业集聚区局域电网220千伏电网项目核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4 | 非跨县(市)域水资源配置调整项目外的水利工程项目核准(市级权限内)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5 | 集中并网风电项目核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6 | 农林生物质热电项目核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7 | 燃气热电、背压式燃煤热电(含自备电站)项目核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8 | 城镇集中供热价格(政府定价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29 | 污水处理费标准(政府定价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30 | 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政府定价项目) | 市发展改革委 | 省发展改革委 |
31 | 高中招生计划 | 市教育局 | 省教育厅 |
32 | 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审批 | 市教育局 | 省教育厅 |
33 | 省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审核推荐 | 市教育局 | 省教育厅 |
34 |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 市科技局 | 省科技厅 |
35 | 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申报 | 市科技局 | 省科技厅 |
36 | 省级科技园区认定申报 | 市科技局 | 省科技厅 |
37 | 省科学技术奖推荐 | 市科技局 | 省科技厅 |
38 | 引进国外人才项目年度计划申报 | 市科技局 | 省科技厅 |
39 | 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 | 市科技局 | 省科技厅 |
40 | 出国(境)培训团组申报 | 市科技局 | 省科技厅 |
41 | 关闭煤矿和报废矿井许可审核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42 | 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审核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43 | 省级工业新产品综合评价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44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45 | 钢铁、焦化等工业行业规范(准入)公告申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46 | 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申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47 | 国家、省财政支持的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验收申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48 | 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申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49 | 河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50 | 二级风险等级营业场所、金库和在行式、离行式自助银行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批和工程验收 | 市公安局 | 省公安厅 |
51 | 一级风险等级营业场所、金库和在行式、离行式自助银行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和工程先期审查验收 | 市公安局 | 省公安厅 |
52 | 外省(区、市)保安服务公司在本辖区提供保安服务核查 | 市公安局 | 省公安厅 |
53 | 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 | 市司法局 | 省司法厅 |
54 | 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市司法局 | 省司法厅 |
55 | 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市司法局 | 省司法厅 |
56 | 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 | 市司法局 | 省司法厅 |
57 | 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 | 市司法局 | 省司法厅 |
58 | 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违纪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市司法局 | 省司法厅 |
59 | 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初审 | 市司法局 | 省司法厅 |
60 | 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初审 | 市司法局 | 省司法厅 |
61 | 对律师事务所应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提出处罚建议 | 市司法局 | 省司法厅 |
62 | 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备案 | 市司法局 | 省司法厅 |
63 | 中级工及以下技术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64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评估申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65 | 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审核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66 | 博士后出站留豫、来豫工作安家经费审核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67 | 建设项目使用六公顷(不含六公顷)以下国有未利用土地审批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省自然资源厅 |
68 | 一次性开发四百公顷以上(含四百公顷)六百公顷以下(不含六百公顷)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审查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省自然资源厅 |
69 | 非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通过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形式) | 市生态环境局 | 省生态环境厅 |
70 | 核与辐射项目环评审批(通过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形式) | 市生态环境局 | 省生态环境厅 |
71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通过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形式) | 市生态环境局 | 省生态环境厅 |
72 |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和管理(通过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形式) | 市生态环境局 | 省生态环境厅 |
73 | 排污许可证核发(通过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形式) | 市生态环境局 | 省生态环境厅 |
74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以下(含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审批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75 | 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76 | 权限内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77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78 | 与气源相适配燃气燃烧器具产品目录的公布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79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80 | 国省道上中桥及以下危桥改造、县道上中桥及以下改造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81 | 重要农村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82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83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证件发放和管理(不含危险货物运输)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84 | 一级、二级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85 | 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中初评为AAA级运输企业的核定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86 | 市域内水路运输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87 | 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经营跨省辖市水路运输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88 | 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89 | 辖区内封闭水域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发证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90 | 普通干线公路改造、大修、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91 |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92 | 水运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93 | 客货运场站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94 | 普通干线公路新改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95 | 普通干线公路大修、中修及大桥、特大桥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96 | 客货运场站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97 | 农村公路危桥(大桥及以上)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98 | 普通干线公路中修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99 | 普通干线公路大修、大桥危桥改造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00 |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用地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01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02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施工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03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04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05 | 在公路周边一定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行为的受理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06 | 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与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07 | 航道养护计划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08 | 水运建设项目工可报告、设计文件的编制与申报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09 | 除“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统还国外贷款5亿元及以上,或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统借自还国外贷款的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普通干线公路项目;普通干线公路跨黄河大桥建设项目”外的普通干线公路项目设计审批;非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内河水运项目设计审批 | 市交通运输局 | 省交通运输厅 |
110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市水利局 | 省水利厅 |
111 | 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备案 | 市商务局 | 省商务厅 |
112 | 河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申报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13 | 省级非遗名录与非遗传承人申报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14 | 国家级非遗名录与非遗传承人申报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15 | 对外、对港澳台文化旅游交流项目(含引进和派出)申报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16 | 设立旅行社的初审和申报;旅行社分社及营业网点备案;3A级以下(含3A级)旅行社评定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17 | 3A级以下(含3A级)旅游景区评定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18 | 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旅游饭店、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评定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19 | 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初审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20 | 旅行社从业质量保证金管理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21 | 4A级以上(含4A级)旅行社初审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22 | 4A级以上(含4A级)旅游景区初审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23 | 四星级旅游饭店、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初审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24 | 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初审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25 | 导游人员从业资格初审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26 | 导游证、领队人员资格审核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化旅游厅 |
127 |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核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物局 |
128 |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备案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物局 |
129 | 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馆藏一般文物的借用备案(不含珍贵文物借用备案)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物局 |
130 | 文物出国(境)展览初审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物局 |
131 | 文物商店设立初审与文物商店文物销售备案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省文物局 |
132 | 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不含中医) | 市卫生健康委 | 省卫生健康委 |
133 | 中央、省补助投资卫生建设项目初审 | 市卫生健康委 | 省卫生健康委 |
134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 市应急局 | 省应急厅 |
135 | 委托实施本辖区内除中央驻豫、省管及跨省辖市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审查 | 市应急局 | 省应急厅 |
136 | 承担本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 市应急局 | 省应急厅 |
137 | 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应急局 | 省应急厅 |
138 | 棉花及纤维纺织产品监督管理 | 市市场监管局 | 省市场监管局 |
139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市市场监管局 | 省市场监管局 |
140 | 对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的初审和推荐 | 市市场监管局 | 省市场监管局 |
141 | 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饼干,蔬菜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 | 市市场监管局 | 省市场监管局 |
142 | 二类精神药品经营(零售)审批 | 市市场监管局 | 省药监局 |
143 | 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配备业务人员考核 | 市市场监管局 | 省药监局 |
144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 | 市市场监管局 | 省药监局 |
145 | 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批 | 市体育局 | 省体育局 |
146 |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核 | 市体育局 | 省体育局 |
147 | 省级体育传统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审核 | 市体育局 | 省体育局 |
148 | 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的审核 | 市体育局 | 省体育局 |
149 | 县属公立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审批 | 市医保局 | 省医保局 |
150 | 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管理(政府定价项目) | 市医保局 | 省医保局 |
151 | 人防工程改造审批 | 市人防办 | 省人防办 |
152 | 国有林木采伐许可 | 市林业局 | 省林业局 |
153 | 林地征占用初审 | 市林业局 | 省林业局 |
154 | 临时占用除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不含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下(不含10公顷)审批 | 市林业局 | 省林业局 |
155 | 临时占用除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地以外的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含10公顷)初审 | 市林业局 | 省林业局 |
156 | 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初审 | 市林业局 | 省林业局 |
附件2
三门峡市推进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赋权工作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