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七届七次会议重点提案答复(之一)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精神,为了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现将政协三门峡市委员会七届七次会议重点提案答复予以公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3号提案《关于坚持创新驱动 加快培育战略新兴产业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7月20日
一、加快三大优势型产业突破发展
(一)打造千亿级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
以三门峡市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入选全省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契机,实施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战略,培育一批头部企业,建设一批研发中心和成果转化平台,聚集一批领军人才和专业人才,把新材料产业打造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打造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截至2021年底,三门峡市已形成电解铜箔7万吨、压延铜箔1万吨的产能,铜箔产能居国内第1位、世界第3位,高档铜箔产量占到全国市场的29%,叫响了“中国铜箔谷”品牌。宝武铝业项目总投资128亿元,一期已完成投资60亿元。金属镓依托氧化铝生产拜耳法铝酸钠溶液通过吸附过滤、净化浓缩、精制提纯实现金属镓提取(商品镓纯度高达99.9999%)。金渠银通是河南省最早一家高端银粉生产制造企业,主要产品有光伏正银背银、主栅银粉、5G导电浆料银粉(陶瓷介质滤波器银浆用银粉、手机银粉)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太阳能电池、半导体封装、电子产品、5G通讯、汽车、电子元件、航天军工、物联网等领域。
(二)实施产业“三大改造”,推动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式发展
1.构建完整的特种专用车产业链。依托陕州专用汽车(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支持河南骏通车辆做大做强,推进智能化工厂建设,促进专用车装备制造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大力实施专用车产业强链延链工程,做强配套产业链,以整车带动汽车轮毂、箱体、举重设备等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戴卡轮毂转型升级,建设国内单体规模最大、工艺设备最先进的轮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2.推动精密量仪制造产业融合发展。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精密量仪产业科技园为主要依托,精心打造量仪“一院三中心”,建设以量仪产业技术研究院、精密机械加工中心、金属材料表面处理中心、计量检测中心为载体的精密量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全市量仪产业资源,围绕重点产品,抓住优势骨干企业,助推量仪产业向创新型、集约化、链条式发展。
3.探索发展航空航天产业。支持宝武铝业加强技术研发,以航空材料为切入点,探索发展航空航天产业,积极推动三门峡通用机场及航空产业园落位,推进无人机及测试跑道等建设。
4.加快发展轨道交通产业。鼓励中车集团和中车株洲电力机车公司等龙头企业探索发展轨道交通产业,瞄准轨道交通车辆、城际动车组等领域,发展轴承、机车智能检修、信号系统、监控系统及综合供电自动化系统等关键配套产业,推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化系统、基础零部件协同发展,车辆制造与检测维修协同发展,打造完善“整车+配套+服务”的轨道交通产业链。
5.争取打造多元化装备制造龙头。发展矿山装备,突破综采综掘、选矿成套等核心技术,重点发展大型煤炭综采成套设备、大型非煤选矿成套设备、绿色水泥成套设备、余热发电成套设备、智能轻量化起重设备等,研发一批环境友好、清洁高效的矿山成套装备,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的生产服务发展。发展电力装备制造,重点布局智能输变电成套装备、智能电网用户端装备,加快引进龙头企业,发展光伏、风电、储能等新能源设备,延伸产业链条。发展数控机床制造,依托三门峡豫西机床有限公司、三门峡合鑫机床有限公司等行业骨干企业,大力发展大型精密数控加工中心、高速精密数控车床、精密数控轴承磨床、高效变速箱等产品。
(三)提高产业链协同能力,建设新能源汽车全集群
1.建设新能源汽车工业基地。以河南速达为代表,发挥全省唯一牌照优势,加快商务电动新能源汽车生产项目和资质申报,推动全集群发展,持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对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通过优惠政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吸引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上下游配套企业落地三门峡,降低整车制造成本,形成全产业链集聚发展。
2.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支持速达纯电动汽车做大做强,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技术和产能,积极发展电机电控,加大对外供应规模,实现速达五年内产销20万辆的发展目标。依托宝武铝业年产60万吨铝合金精深加工项目和戴卡轮毂年产400万只轻量化轮毂项目,积极引进电池、电机等上下游配套企业,发展铝制汽车板、轮毂车体材料,发挥三门峡独特的区位资源优势,降低整车厂外部购买零部件成本。
3.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高端配件。依托上游电池材料优势,支持灵宝华鑫铜箔公司电解铜箔、灵宝金源朝辉铜业公司压延铜箔技术改造和规模化发展,培育壮大现有存量;积极发展中游电芯制造,依托猛狮科技的新能源乘用车电池研发项目,寻求技术突破,打造以纯电动汽车为主导的研发生产基地;下游电池封装和BMS领域,加快推进义马河南德道电子公司年产1亿安时锂离子动力及数码类电芯组装等项目,尽快形成产能,同时依托速达纯电动车整车厂现有的产能和技术,实现技术创新,进一步发展三门峡电池封装和BMS产业。
二、推动创新平台扩量提质
截至目前,市级以上创新平台总数达到595个,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146个,市级441个,较“十二五”末的127个净增468个,翻了4倍多,全市创新平台体系初步形成。一是发展壮大省级双创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经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的首批河南省双创基地。目前,双创基地现有孵化面积6.3万平方米,在孵企业96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8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5家,建成各类双创载体平台12个,形成了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为核心的创新载体孵化体系。二是推动智慧岛双创载体建设。我市在示范区、开发区同步开展智慧岛建设,相关创建方案已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示范区智慧岛项目,总投资90亿元,占地约1725亩,目前,示范区正在进行设计、施工组织工作。经济开发区智慧岛项目,位于商务中心区范围内,总占地约2343亩,由智慧岛运营中心科技创新大厦、数字经济产业园、服务外包产业园、科技金融产业园、科技研发中心共五部分组成。目前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推动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我市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已于今年成功获批第一批河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集群内主要创新平台数量达到19个,其中,建有省级以上研发中心8家,市级研发中心1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
三、聚焦重点领域布局,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发展
1.特色化发展信息技术核心零部件领域。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星能植物电池、泽邦旭恒特种储能电池为依托,大力发展动力电池制备、中大型储能电池和石墨烯等储能材料研发生产。加快三门峡经济开发区中科芯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承接东部封测产业转移机遇,促成集成电路和功率器件封装线、集成电路封塑线和电器产品测试试验线项目落地。依托康耀电子等企业显示材料制造基础,推动布局PVA膜/TAC膜、玻璃基板、液晶材料、偏光片、彩色滤光片等光学器件产业。对内加强龙头企业的培育,对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同时,积极引进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等配套环节,持续完善锂电池产业链,带动整个产业集聚发展。
2.着力发展新型智能终端。依托我市汽车产业基础,争取引入车载显示终端等车用智能终端。大力发展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用医疗设备等小型智能终端。发展特种手机等智能手机终端领域,争取承接组配项目。提前布局以虚拟现实(VR)、现实增强(AR)设备为代表的新一代智能终端,争取率先形成集群。
3.推动新兴产业技术跨界融合。进一步完善三门峡市大数据中心、三门峡市云计算中心、三门峡市大数据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基础资源库及专题数据库,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的深度融合,推进数据“采集—存储—挖掘—分析—应用”全链条发展。加强大数据应用的服务配套,鼓励以三门峡崤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大数据企业广泛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外包服务,拓展数据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带动引领,通过建设体验中心、组织培训、降低大数据服务价格等多种方式,推动三门峡机构“上云上平台,用数用服务”。
四、强化金融赋能作用
1.充分利用政府资金。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出台三门峡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补贴办法,针对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应用、资源型产业转型创新等领域,强化财政补贴力度,基本实现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实施科技投入“双倍增计划”。
2.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鼓励企业提高创新投入,对于研发投入非增量和增量部分给予不同比例的鼓励性后补助,提高增量部分补助比例。开展财政研发补助配套,对企业创新项目投入,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投入支持。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投资引导机制,完善引导基金管理与考核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发展潜力的领域。
3.优化金融服务能力。开展“科技贷”等信贷产品组合方式,鼓励保险公司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资金池,支持大企业的续贷。
五、积极融入郑洛西高质量发展合作带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与郑洛西区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做好郑洛西核心产业链延链补链及产业配套。围绕郑州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洛阳轨道交通、军民融合等,西安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等优势领域,争取在检验检测、冷数据储存、应用型研发等领域成为重要支撑区域,将大中型城市原发型创新科技成果引入到我市开展应用型、产业化创新,在我市实现创新技术的转化落地。积极参加郑洛西地区举办的招才引智合作推介会等交流活动,建立柔性引才基地、技术转移中心,加快创新要素向三门峡集聚流动。推进校企合作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院,围绕新能源汽车、矿产资源精深加工等优势产业,鼓励我市龙头企业与西安交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院校联合建立集人才发展、技术服务和研发创新于一体的综合型新兴产业研究院。探索大学“飞地产业园区”模式,依托我市区位优势,通过财税支持、地价优惠等方式,争取引入西安等地区高校在我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飞地园区”,推进大学基础研究成果在我市实现成果转化应用。
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3号提案《关于推进我市中药材产业化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8月12日
三门峡市位于河南省西部,地处秦岭东麓伏牛山腹地,横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地形地貌复杂,海拔垂直落差大,光照资源丰富,形成了多类小气候区域,衍生出丰富的自然生物资源。境内天然中药材自成体系,素有“一步三药”和“天然药库”之称。全市共有各类野生药材1225种,中药材资源总储量超过13万吨,是全国重要的中药材生产基地。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将中药材产业纳入“产业强市”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广泛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工作对策,“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各县(市、区)也越来越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卢氏县把中药材产业确定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柱产业之一,渑池县完善制定了以花椒、辣椒、中药材为主的“双椒一药”产业发展战略。二是开展全市药材产业发展谱系情况调查,在《三门峡市特色农业综合发展规划》基础上,编制全市药业产业发展意见,以引领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研究提出了《关于推动全市中药材生产发展的实施意见》,涵盖资源保护、基地建设、标准生产、品牌建设和产地初加工在内的多项关键措施,出台了《关于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工作意见》,稳步推进我市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四是制定了三门峡市连翘发展规划,颁布了《连翘质量技术规范》,相继在卢氏县双龙湾、范里、文峪,陕州区的西张村、店子,灵宝的寺河、朱阳等乡(镇)连翘生产集中的区域,建立野生连翘抚育保护基地,采取清坡、补栽、修剪、抚育,以及禁止放牧、采青、捋叶等管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连翘的生产能力。同时积极开展丹参、黄芩、天麻、桔梗、酸枣等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及各类药材的人工栽培。然而,由于我市连翘、酸枣等处于野生状态,分布范围广,管理难度较大,加之近年来连翘、酸枣价格逐渐攀升,各地竞相抢摘,采青、捋叶、折枝的现象比较严重,对连翘、酸枣等野生中药材资源破坏很大,对药材的品质,特别是“卢氏连翘”这一品牌造成了严重影响,保护野生连翘等中药材资源的任务非常繁重。五是中药材品牌打造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卢氏连翘”“灵宝杜仲”“渑池丹参”“渑池柴胡”等四种药材相继获得国家原产地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渑池柴胡”“卢氏连翘”相继荣获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其中,“卢氏连翘”具有色正、瓣大、壳厚、药用价值高等特点,原国家质检总局将地理标志产品卢氏连翘确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品牌价值评估4.01亿元;“渑池丹参”丹参酮含量超过国家药典规定标准两倍以上,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品牌价值评估4.85亿元;“灵宝杜仲”被国家标准委认定为“国家级灵宝杜仲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具备较高综合药用、经济和生态价值。此外,当地所产的“鸡头黄精”,具有香、甜、糯三个显著优点;伏牛山区野生的“金钗石斛”,被誉为“救命仙草”;种植的黄芩、柴胡、五味子、淫羊藿、板蓝根等药材,均表现出生长好、药性佳等明显比较优势,全国范围内订单数量逐年递升。六是强化科技服务。先后修订了《连翘栽培技术规程》《丹参栽培技术规程》《柴胡栽培技术规程》《黄芩栽培技术规程》和《黄精栽培技术规程》等5项市级地方标准,《天麻生产技术规程》《连翘生产技术规程》《丹参生产技术规程》《桔梗生产技术规程》《板蓝根生产技术规程》《射干生产技术规程》等6项省级中药材地方标准,助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由河南科技出版社出版中药材科技图书17本;与渑池县天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深入基地为丹参标准化生产提供指导;组织编印了《三门峡市主要中药材栽培技术》《连翘栽培技术》《丹参栽培技术》培训手册和技术宣传明白纸;根据时节,印发了全市中药材春、夏秋、冬季管理播种技术意见等,指导全市药材生产;同时,针对疫情创新服务方式,采用微信在线答疑、抖音短视频等线上服务,点对点及时宣传,深入田间地头,举办田间课堂,面对面实地指导,推动了药材管理工作的开展。七是为了更好地指导药农搞好生产,自2020年以来,每周在市农业农村局域网及专业微信群等先后发布主要中药材市场价格信息,引导农户药材种植和销售,解决药农信息不对称、盲目种植等问题。八是延伸产业链条,精深加工亮点纷呈。位于经济开发区的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注重科技创新,生产的用于消化不良的“乳酶生”中药制剂,占据了全国同类药品市场份额的1/3;位于渑池县境内的广宇制药有限公司,其利用当地资源开发的主导产品冬凌草片,产量、销量均位居全国第一,单品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卢氏县境内的中药饮片产业园即将投产;在湖滨区境内的牡仙生物科技公司,已取得254种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为顺利生产提供了前提条件。
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林业、农业、医药管理诸多方面,需要政府部门的坚强领导与各部门相互配合,作为农业部门,我们将进一步对我市野生中药材资源进行普查,制定野生药材保护方案,向政府部门提出科学合理的保护野生资源的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资源的意识,提升他们保护野生资源的自觉性;继续加大中药材人工栽培技术推广力度,利用荒山荒坡大力发展中药材人工种植,解决中药材市场供求矛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多方面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对中药材的采挖破坏。同时,也建议政府、林业、医药管理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配合,加大对连翘等野生中药材购销环节的监管力度,从流通环节入手有效控制野生资源的破坏性采挖等不当行为,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7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9月8日
一、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及建设情况
2022年1月22日我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三门峡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建设纯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城市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2020〕6号)印发了《三门峡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2022—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及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专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2024年底前全市新增充电桩5000个以上。2022年全年建设1895个充电桩目标任务。截至目前,随着我市新能源汽车数量的与日俱增,为加快满足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的迫切需求,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已累计完成103座站2278个桩,2022年前6个月新增充电桩建设完成29座站392个桩,全市桩车比已达1∶4.3(省要求地级市桩车比为1∶8),其中我市党政机关已建充电桩959个,基本达到每个公共机构院内均有充电设施。各县(市、区)按照年度充电设施建设目标,现已完成率分别为:开发区78.9%、湖滨区76.5%、示范区63.2%、卢氏县53.5%、灵宝市49.4%、渑池县26.5%、义马市20.5%。按照2022年住宅小区建设400个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市住建局与各县(市、区)联合组织协调57个住宅小区预新增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431个,现阶段已完成统计,正积极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安装企业进行对接,计划在第三季度进入具体实施安装阶段。
二、关于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原则及管理要求
依据我市印发的《三门峡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2022—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2022〕1号)文件政策明确:
(一)建设原则。一是市场主导、科学规划。坚持市场主导,依托我市产业基础优势,围绕充换电行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跨界融合,研发生产建设智能充换电设备,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充换电网络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按照“因地制宜、规划先行”的要求,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二是适度超前、建管统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产权归属原则,由产权归属单位负责配建。坚持“适度超前、兼顾需求”,把群众需求和企业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分类有序逐年推进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根据新能源汽车当年推广应用和下年度预测情况每年调整更新。快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兼顾设施运营维护,提升用户使用体验,确保充电设施建得快、管得住、用得好,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三是服务开放、确保安全。现有和新建公共充电设施必须接入全省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平台,并实时提供运行信息,鼓励各类主体依托平台开展充电导航、故障报修、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细化工程施工设计和工程监理,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体系,确保安全运行。
(二)管理机制。一是做好充电设施的运维管理工作。按照“谁建设、谁运维”原则,充电设施建设运维单位须取得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资质,须将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告,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巡查维护,确保设施运行良好。对连续出现维护不力的企业,将采取部门约谈、媒体公示等手段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惩处。二是做好新能源汽车停车位的管理工作。将划定为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安装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专用车位管理纳入机动车停车管理体系,督促运营企业在新能源停车位张贴醒目标识,减少传统汽车占用新能源汽车车位情况。并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提示牌,禁止燃油汽车占用,对燃油汽车私自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措施,对传统汽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位的按照停靠时长进行差别化定价,通过价格杠杆调剂城市公共资源。三是做好封闭区域充电设施的对外开放管理工作。鼓励公交、出租停车场、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不影响自身安全运转的情况下,在特定时间内预约开放内部停车场,提升充电设施使用率,提高群众充电便捷度。鼓励在综合能源站或充电站周边建设休闲、体验、购物等辅助设施,提高群众充电舒适度。
(三)建设保障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工作机制。各单位对充电设施建设承担统筹推进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主抓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明确统建牵头部门,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制定充电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和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协调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同步督促已建成充电桩接入省级服务平台联网。二是营造舆论环境。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同时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设施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氛围。三是落实通报考评机制。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通报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充电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将充电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硬性指标纳入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进一步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力有序快速发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7号提案《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8月17日
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建筑工程管理、勘察设计等相关部门对《三门峡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并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就《三门峡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自2020年至今市住建局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2022年发展计划作以下相关汇报:
一、目前全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和三门峡市新能源汽车领导小组(〔2020〕6号)文件要求,开展新能源充电生态服务建设项目充电站19座,充电桩共计179台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326个。其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市区范围内协调组织建设充电站9座,共计90台充电桩,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169个,停车位占用面积共2479.5平方米,覆盖市区及中心商务区9个站点。
二、在2020年6月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参加市政府召开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题研讨会,于2021根据市政府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同时组织实施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
三、加速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2022年3月以来根据《三门峡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办公室关于三门峡市2022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目标任务分配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与各县(市、区)建立新能源基础建设专项联络渠道,通过与各县(市、区)联合组织协调58个住宅小区预新增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431个,全市含县市区住宅小区现已完成268个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我单位将继续跟进预安装统计情况,积极与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安装企业进行对接,争取超额完成三门峡市2022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目标任务。同时我局将有序衔接对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进行巩固,争取保质保量,坚持“能装尽装”的原则,继续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责任,明确牵头部门,编制本区域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积极寻找小区内含地下车库等公共部分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规范化渠道,稳妥推进充电基础建设。2022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落实新能源政策,积极配合政府主导部门,根据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目标,努力协调组织对符合住宅小区和公共设施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备的建设和验收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27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答复时间:2022年8月18日
一、没有物业管理的“三无小区”
“三无小区”在我市还是比较普遍的,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比较突出。“三无小区”的存在已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了全体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影响了城市公共事务活动的开展,这在这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已充分显示出来了。作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我们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三无小区”的治理整合及物业管理工作。
(一)开展全市范围内“三无小区”的调查研究,从“三无小区”的地理位置、小区规模、隶属关系、环境状况、公共设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全面掌握“三无小区”基本情况及现状,为“三无小区”的治理整合及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二)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研判,不同小区采取相应的不同措施,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三无小区”改造方案(如理顺管理关系、资金投入、合并整合、增加基础设施等),从而加快“三无小区”的治理整合工作。
(三)在“三无小区”的治理整合过程中,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率先介入,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参与“三无小区”的治理整合全过程,在选聘物业公司时,发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优势,积极建议并协助选用企业信誉好、服务质量高的物业公司进入已治理整合好的“三无小区”,和有关部门一起,共同做好“三无小区”的治理整合工作,彻底解决我市的“三无小区”,为城市居民营造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全面提高我市的城市品位。
二、已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在我市开始至今有二十年左右的时间,多年的实践和运作表明,物业管理服务在城市建设、城市社会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尤其是在这次疫情防控中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表现得更为突出。
然而,由于我市物业服务管理较其他大中型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来说起步较晚,在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尤其是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因房屋质量、物业收费、环境卫生、车辆停放等问题而引发的矛盾更加突出、更加尖锐,深究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单靠物业和业主是难以解决的,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行业共同协作配合才能解决。
作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我们绝不回避矛盾,更不会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而是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管理手段,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小区生活环境。
(一)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组织有关物业管理监督管理部门及物业企业每年开展1—2次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物业管理意识,各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管理的小区内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物业知识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知物业管理、懂物业管理、关心物业管理、监督物业管理、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理及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每年举办1—2次物业管理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及物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物业人员整体素质,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技术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为业主服好的理念,在职业素质、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等方面全面符合物业管理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三)加大对物业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每年组织2—3次深入物业企业及小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责令立即整改;对业主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开展物业企业星级评定及其他评定工作,鞭策物业企业努力搞好物业管理工作;运用综合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方法,督促物业企业加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质量。
(四)加强与街道社区的联络沟通,通过街道社区对辖区内的“三无小区”进行更深层次的了解,通过与社区配合进行走访、民调、小区业主登记表决等方式,加快“三无小区”的治理整合。同时,对有管理基础条件的“三无小区”积极协调市场化物业进驻,保证小区的日常管理,切实提升“三无小区”的各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