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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崤函”

发布时间:2023-12-06 06:53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在天空、在水中,天鹅自由自在飞翔嬉戏;在栈道、在湖畔,人们满心欢喜结伴游玩……冬季,三门峡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面令人心悦。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事断于法,顺乎民情。

  一座城市安定和谐的良好社会秩序,彰显政府治理水平。近年来,三门峡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盯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锚定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崤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打好“组合拳”,铁腕重拳整治突出问题,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全市行政执法提质增效,社会满意度和群众获得感显著提高。

  《三门峡坚持“三个常态化”防范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成为全省“样本”;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市城市管理局园林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国军,市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渑池县税务局等单位分别被评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先进单位(标兵)……一张张“国字号”和省定荣誉,是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共进双赢的生动实践,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崤函”注入强劲的法治力量。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

  “五项机制”坚强有力。我市把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推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衔接贯通,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五项机制》,把行政执法监督纳入协同配合、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线索移交、成果运用五项机制,列入法治督察、监督检查和巡察督查范畴,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协商研究重大执法问题。问题整改、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相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切实从制度机制层面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的刚性、力度和深度。

  执法改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明显。今年3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复》下发后,市政府第一时间发布《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5月底在湖滨区、陕州区、灵宝市、卢氏县、渑池县全面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等领域45项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政府行使。5个涉改县(市、区)依法落实。截至目前,各乡镇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硬件软件齐备,建立健全执法协助机制,确保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接得住、干得了、管得好。

  教之有道,则人才济济。我市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线下线上相结合,狠抓教育培训,提升全市6632名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养。充分利用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抬高上岗“门槛”,考试领证合格率100%。全市770余名行政执法骨干参加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专题培训班,6000余人参加全省知识竞赛;创新运用“互联网+”,开发“甘棠政务——学考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线上培训,1.3万余人次在比武、学法用法等多场考试中一展身手。

  专项行动优势互补监督有力。以察促改,督察检查评查常态化。3年来,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先后联合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大规范、行政执法(审批)队伍教育整顿、防范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助企惠企政策落实专项监督等5个专项活动,组成联合监督组深入市、县与企业经营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领域,开展多种形式实地督导检查;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及时纠正执法问题;联合组织评查全市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783本,实地督查单位93家,评查检查重点领域全覆盖。

  “1+1>2”督导问责质效彰显。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共同做好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研判和移交,针对案卷评查、现场检查、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同步交办、联合督办、共同处理。2021年以来,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30份,涉及行政执法单位44家,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联合督导问责,严格追责,截至目前,约谈2家单位、6名行政执法人员,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4人,执纪监督权威与执法监督优势尽显。

  事管好,民不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构建行政执法新格局,不断提高政府法治化水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三门峡实践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