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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4-03-01 07:34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2月29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法治意识,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委书记范付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进行了集体学习。会前,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个人自学。会上,吴海燕、许胜高、董树良围绕学习贯彻《条例》作交流发言。

  范付中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的集中体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再安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内涵要义,自觉对标对表,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铭刻于脑海里、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范付中强调,要坚持学深悟透,推动入脑入心。要以上率下学。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要融会贯通学。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宪法、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全面性、准确性、系统性。要联系实际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努力把学习《条例》的过程转化为锤炼党性、严明党纪的过程,切实将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范付中要求,从严监督执纪,确保落细落实。要强化刚性约束,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要坚持严管厚爱,把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落实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保护等机制,推动党员干部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要营造浓厚氛围,把《条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的必修课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范付中强调,要一并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提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为现代化三门峡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