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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推进部分片区建设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

发布时间:2024-08-13 08:07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支持湖滨区和陕州区建设,市政府近日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支持湖滨区和陕州区部分片区加快建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延续《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湖滨区和陕州区部分片区加快建设的通知》(三政〔2021〕11号)文件明确的各项支持政策,并对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具体时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近年来,湖滨区、陕州区政府站位全市发展大局,按照三政〔2021〕11号文件要求,积极承接和履行相关职能,加快推进片区建设,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为推动湖滨区和陕州区部分片区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通知》结合全市片区发展实际需要,从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入手,通过采取权限下放、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推动湖滨区和陕州区相关片区实现加速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

  《通知》适用范围为湖滨区南山片区、银昌路片区以及陕州区片区。其中,南山片区包括连霍高速东出入口以西、上阳路以东、仰韶大道以南、连霍高速公路以北;银昌路片区包括铝厂转盘以东、野鹿转盘以西、青龙涧河以北、黄河路东引线南北两侧区域。陕州区片区包括禹王路以东、东侧边界北段为商务中心区已征地边界、东侧边界南段为苍龙涧河以西、仰韶大道以南(含大城村)、崤函大道—陕州区陕州大道以北(含上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