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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发布时间:2024-08-28 08:07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8月26日,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实施方案》要求在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同时,积极破解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难题。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兜底保障制度设计上,不再区分城乡,对所有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

  《实施方案》推出三项惠民利民举措。一是明确低收入人口范围。低收入人口包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全部经识别后按照符合的条件分别纳入各类低收入人口类型。

  二是探索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做法。针对困难群众提出的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一般应按照“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先后顺序逐类进行审核,根据实际及时转换审核确认工作程序,将申请人精准认定为最优先类别的低收入人口,避免群众申请信息重复采集,确保困难群众最大限度享受有关救助帮扶政策。对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认定程序。

  三是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政策作用。对于已经提出低收入人口申请的困难群众,可以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及时缓解其生活困难,再按照规定程序识别为相应低收入人口,从而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