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以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重要抓手,高质量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各项工作,推动底蕴深厚、多元一体、特色鲜明的三门峡文化遗产在保护传承中不断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
“四普”机制全面建立,实地复查持续推进。各县(市、区)建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普查办公室,定期开会调度、研判会商,清单化、节点化推动“四普”工作落细落实,全市“四普”第一阶段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实地复查阶段工作“无缝衔接”。
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我市全面实施《三门峡市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条例》,制定出台《三门峡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工作方案》,为依法推进文化资源保护和永续利用,筑牢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底线提供了法律支持。
研究阐释更加深化。我市积极配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省考古研究院等考古科研机构做好分时期专项研究工作,先后编辑出版了《仰韶时代》《何以华夏》《三门峡虢国墓》《灵宝西坡墓地》《三门峡庙底沟》等多本考古报告和专著,为深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了理论支撑。
申报认定推进有序。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全市21处历史建筑完成建档测绘、挂牌保护工作,94个传统村落按照“一村一档”建立保护档案,设置了传统村落保护标志,为落实传统村落保护传承责任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