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
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三门峡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及管理维护机制,提升城乡消防救援能力,确保灭火救援用水,维护公共安全。
《办法》共十八条,对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保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一是明确消火栓建设主体。《办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将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辖区内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保养等工作。
二是加强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保养。《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市政道路和供水专业规划时,对涉及市政消火栓设置的内容应当征询消防救援部门的意见;消火栓应当与城市道路等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明确已建成消火栓的管理使用,并规定了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责任单位的相关职责。
三是建立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市政消火栓管理工作机制。《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在市政消火栓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维护保养、保障等方面的职责分工,以及消火栓损坏、重建等问题的解决方式和要求,逐步化解城市建成区市政消火栓无法满足消防工作需要的现实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