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会议
12月10日,我市召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贯会议。市长徐相锋出席会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司副司长杨凌云作专题宣讲。
市领导赵建玲、王清华、孙淑芳、张贺泽、张志刚、成文涛等出席会议。孙淑芳主持。
会上,杨凌云从《意见》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意见》内容解读两方面进行讲授,深入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对严格矿山安全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强化组织实施等进行政策解读,为我市推动矿山安全深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指导。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逐条逐项分解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不折不扣落地生根。要融会贯通,坚持问题导向、源头管控、分类治理、系统观念,常态化开展矿山安全隐患大摸底、大排查,加快矿山升级改造,推动矿山安全工作走稳走实。要强化督导,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形成责任闭环,健全各方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