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三门峡要闻 > 正文

我市五家农业经营主体被授予“省级生态农场”称号

发布时间:2024-12-12 08:06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农场评价结果,我市渑池县仁村乡聚鑫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业经营主体被授予“省级生态农场”称号。

  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是加快农业绿色转型、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要求,申请成为省级生态农场应满足合法诚信经营、生态基础良好、产业初具规模、政府重视支持等基本条件,经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审核、市级推荐、省级评审等程序,最终由省农业农村厅审核认定,并向社会公示、发布。

  前期,我市农业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全市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省级生态农场”,并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实地调研核查,经层层筛选后,报省农业农村厅评审认定。对获得“省级生态农场”称号的经营主体,省农业农村厅将颁发证书,称号有效期3年,有效期末组织复评复审,对达不到要求的经营主体予以撤销称号。

  此次我市被授予“省级生态农场”称号的5家农业经营主体分别是:渑池县仁村乡聚鑫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义马市凤凰山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三门峡市陕州区永航养鸡场、三门峡程宇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卢氏丰香园省级生态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