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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24-12-27 08:04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12月23日,市政府发布《三门峡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加快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提出六项重要举措。一是将房屋租赁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围,二是确立房屋租赁信息采集制度,三是推行房屋租赁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四是实施房屋租赁监管权力下沉,五是推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数据信息的共享使用,六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在惠民利民方面,搭建智慧监管平台,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扩大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使用范围,方便承租人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办法》具有两大特色亮点。一是大数据共享,为房屋租赁管理提供高效、精确的数据支撑。在住建、公安、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教育、人社、住房公积金等部门之间建立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有助于各部门之间能以更广的视野,精准判断和处理问题。二是系统融合,进一步提高房屋租赁管理对社会综合治理的作用。逐步将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与社会综合治理等系统对接,从而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社会综合治理产生积极影响,监管和治理手段更加多样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