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四项举措 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为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市各级渔业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治理、大管控、大推动专项行动,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排查隐患,综合治理,积极采取四项措施,有效保障全市渔业安全有序运行。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市渔业管理部门充分认识做好渔船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执行和落实渔船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增强安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执法监督、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等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突出重点,加强管理。我市渔业管理部门加强隐患排查,做好值班值守,密切注意天气状况和气象预警,积极应对各项不利影响;对现有渔船做好分类指导,对登记在册、手续齐全、各项指标正常、设备完好的渔船及时申请交通部门进行例行检验,取得船检证明;对设备老化、进入报废期的,要坚决退出生产领域;对“三无”渔船坚决予以取缔;发现有使用报废渔船、“三无”渔船和不符合规定进行渔业作业的依法严肃查处。
加强培训,提高水平。加强对渔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渔业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渔业安全生产、企业依法抓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安全生产3年整治专项行动成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压实责任,齐抓共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决扛起守一方水土、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无断档、安全监管无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头等大事,确保全方位、全过程、实时化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