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 首次告知承诺制落地
近日,我市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到市人社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经审查,该公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发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这是市人社局首次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事项,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是指由人社部门一次性公布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反承诺的后果,人社部门当场作出决定的方式。核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3个月内,人社部门上门对承诺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虚假承诺的可撤销许可事项。申请人应承诺具有以下条件: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明确的机构章程;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一定数量在本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专职工作人员。
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是市人社局深入开展“减证便民”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具体呈现,对于激发我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