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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联动多元修复 全力守护“只此青绿”

发布时间:2024-06-19 08:18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绿水含“金”,青山有“价”。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有价赔偿”护“无价生态”,持续丰富生态修复三门峡实践。

  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难题。我市印发《三门峡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职责分工、适用范围、鉴定评估、赔偿磋商、赔偿资金管理等事项,建立政府领导、14个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

  强化沟通协作,共谱生态环境保护“协奏曲”。每年多次召开生态损害赔偿座谈交流会,推动多部门开展案件线索集中会商,拓宽案源渠道,落实信息共享机制;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法院等加强协同履职,深化落实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专业支持、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等机制,及时了解全市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审判、公益诉讼开展等情况,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全面排查线索,落实“应赔尽赔”。建立线索摸排机制,结合日常监管中遇到的信访投诉、环境违法、突发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深挖赔偿案源,加大磋商力度,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共同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