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文物“家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近日,三门峡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三门峡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涉及普查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技术路线、普查成果、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全力保障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科学有效开展。
《实施方案》立足我市文化资源禀赋与实际,把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中央相关工作要求和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有机贯通、紧密结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
普查的主要任务是要在全市范围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和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调查,依法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登记和公布,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开展普查成果汇总。同时,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建强文物保护队伍;开展普查宣传,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普查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级别、类别、属地和地理信息、所属年代、产权、用途、“四有”状况、保存现状、分布情况、周边自然和人文环境等各项要素,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依据;建立我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提高我市文物系统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加强对文物知识、法律法规、文物普查意义的宣传,推进普查成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