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税费共治办法(试行)》出台
近日,我市出台《三门峡市税费共治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提升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能力,提高财源税源管理能力,有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办法》分为总则、税费共治职责、税费信息数据共享、保障措施、附则五个部分,凸显了四大特点。
一是完善保障税收服务发展体系。《办法》坚持税费皆重,坚持政府主导、财税主责、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司法保障的原则,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共治责任和义务。
二是强化税费征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纳税主体经营多元化、分配多样化等特点凸显,通过出台《办法》,形成保障税收服务发展合力,强化源头管控、联合监管、社会协管,能更加有效地为税费征管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是深化信息数据共享。《办法》明确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与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协商确定涉税信息数据具体内容、方式、标准等。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积极协助配合,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进一步强化涉税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推进部门协作、数据赋能。
四是探索治理路径。《办法》注重行业协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协同共治,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专业化、个性化、便利化的服务,为探索优化社会治理新路径提供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