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 “四个强化”确保优抚资金安全发放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卢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精准发力,多措并举,通过“四个强化”,监督优抚政策落实见效。
强化全程监督。按照“优抚对象不漏一人、优抚补助不空一条”的要求,认真核查对比系统数据,通过乡镇上报、入户调查、电话联系、相关部门信息比对等方式,对优抚对象实行精细化动态管理,确保发放精准。对在工作中不担当、不尽责导致出现问题的坚决追责问责。
强化政策宣传。通过班子成员带班制、发放宣传彩页、网络平台发布信息、走访慰问等方式积极做好各项优抚政策宣传工作;针对高龄、孤寡或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督促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发挥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组织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开展服务、主动告知优抚政策,耐心答疑解惑,使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幸福感更强。
强化资金审核。规范资金审核程序,建立健全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体系,形成联动机制,坚决实行优抚资金专款专用,真正做到“钱从哪里来,发到哪里去”全流程监管。
强化分类执行。严格按要求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抚资金发放标准,及时对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将优抚资金高效、快捷、准确地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今年以来,卢氏县共为15502人次优抚对象足额发放定期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资金954.071837万元,优抚医疗补助资金23.6450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