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信访局: 推进“五个法治化” 打造群众“信任之访”
近年来,渑池县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信访部门督办到位、职能部门处理到位、监督部门问责到位、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到位,构建起全县上下贯通、县直重点部门一体推进的工作体系。目前,初访案件一次性化解率达89%,群众满意度达96.47%。
推进预防法治化。该县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问题渠道,深化访调对接机制,建立完善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乡、村三级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县、乡级选聘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作为调解员;村级依托村“两委”工作人员、信息员、矛调员、热心信访矛盾调解志愿者等组建访调对接联络员队伍。
推进受理法治化。畅通群众来访渠道,对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办事维权只用跑一地”的“一站式”服务。同时,拓宽网上信访主渠道,规范受理、告知、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实现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办理法治化。开展信访法治业务大培训,将《信访工作条例》5次引入党校课堂,围绕“五个法治化”“三个不予受理”“信访工作路线图”等内容,采取以案说法、案例剖析等方式,对该县信访干部进行精细化业务培训,确保信访业务办理精准、规范,让信访件办理程序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依法依规妥善化解信访问题。
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该县建立“信访+纪检”联动机制,在重点案件推进或重点时期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中,由信访干部和纪检干部开展联合督办。信访干部负责督促案件办理进度、办结质量,把关办理程序,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纪检干部负责对基层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系列宣传,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有序、理性反映信访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此外,组织公安民警、法官、司法干部、法律顾问、信访干部等为群众送法上门,讲解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渠道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