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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纪委监委: 为担当者担当 为干事者撑腰

发布时间:2024-08-19 08:17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今年以来,卢氏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制定《卢氏县纪委监委查处诬告陷害和不实举报行为及澄清证明工作机制(试行)》,健全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干部澄清保护机制。截至目前,共研判问题线索90条,查处恶意举报件2件,批评教育1人,交由公安机关训诫1人,澄清正名2人,对2起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问题公开通报曝光,营造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浓厚氛围。

  “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过程中难免会得罪一些人,可能会受到误告、错告甚至诬告陷害。公开澄清正名就是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同志撑腰,给敢担当、真作为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卢氏县纪委监委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说。该县纪委监委对信访举报问题,明确区分正常反映问题和造谣诬告陷害行为,对别有用心、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该县纪委监委把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放在教育关心保护干部上。在收到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后,先根据日常监督、群众口碑、年底测评情况对信访内容真实性作出初步判断,再根据单位班子是否团结、风气好坏以及单位重大工作安排、干部是否调整等情况,对被举报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研判,再采取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进行处置,防止盲目处置给干部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坚持“激励是第一导向”,大力推进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细化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敢干事能干事,旗帜鲜明鼓励、支持大胆负责、大胆干事的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不让干部为担当担心,为正气受气!我们就是要大胆容错纠错,及时澄清正名,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持续释放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效应!”卢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庆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