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 持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你们单位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项目实施不规范等问题,以建章立制应付整改,未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整改措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12月5日,在十三届卢氏县委巡察整改集中约谈会议上,县巡察整改集中督查组指出了6家涉及民生领域部门在巡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为持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卢氏县委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扎实开展巡察整改集中督查工作。
卢氏县成立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任副组长,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参与的巡察整改集中督查组,选取6家涉及民生领域部门进行集中督查评估。紧扣巡察反馈意见、问题线索处置、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整改情况、移交信访事项办理等,对照问题台账,逐项核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反馈。本次集中督查中,发现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问题6个、未整改到位问题93个。
被督查党组织结合本次集中督查反馈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逐项压实责任,逐条制定措施,紧盯问题,对单交账。卢氏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强对各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持续监督,督促其尽快补齐巡察整改工作短板和不足,高质量完成整改。
“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做好持续整改是更加严肃的‘政治考验’。”卢氏县纪委监委巡察整改集中督查负责人表示,将定期听取各单位持续整改进展情况,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知责明责、担当尽责,直面问题认真反思,刀刃向内真改实改,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