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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发布时间:2022-11-14 07:02    文章来源:三门峡日报

  11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按照河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即日起,我市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在三门峡市居住生活的部分省外户籍居民,无须再回户籍地,在现居住地派出所即可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海南、重庆和贵州省(区、市)公民,到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符合“跨省通办”条件的,均可以在我市现居地公安机关直接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后,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按已签发的制证信息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并发放证件。

  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时,年满16周岁公民须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公民须监护人陪同办理,须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受理地公安机关当场受理,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据了解,目前,全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各省正在逐步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跨省通办”纳入受理范围内,省外户籍居民在我市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时,请先咨询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该项业务的开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