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门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古松代理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12月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一条、十六条、二十一条之规定和工作需要,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古松为三门峡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