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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存款保险标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8 07:19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及工作安排,为保护存款人和参加存款保险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三门峡市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于2020年11月28日启用存款保险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存款保险标识金融机构名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门峡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三门峡分行

  中国银行三门峡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三门峡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门峡市分行

  广发银行三门峡分行

  中原银行三门峡分行

  洛阳银行三门峡分行

  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义马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渑池农村商业银行

  三门峡陕州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灵宝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卢氏农村商业银行

  渑池齐鲁村镇银行

  灵宝融丰村镇银行

  卢氏中原村镇银行

  以上机构及其依法在三门峡市辖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启用存款保险标识。


  二、存款保险标识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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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存款保险标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设计,构成要素包括存款保险形象图案、“存款保险”中英文文字、“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文字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使用”文字。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入口处醒目位置统一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启用存款保险标识的金融机构都已参加存款保险,您在该机构的存款安全和合法权益依据《存款保险条例》受到国家法律和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三门峡市中心支行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