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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19 16:27    文章来源:三门峡市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切实加强对车辆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管理,规范货物装载标准,禁止超限运输车辆出厂(站、矿、场),确保治超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省政府154号令)《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法〔2016〕124号)和省治超办《河南省货运源头治超管理制度》(豫治超〔201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全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


  附件:三门峡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名单.xlsx



  2022年7月19日